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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巧不成书”就是一本教科书
吕可玫
//www.workercn.cn2015-08-07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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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大冶男子骑摩托车撞倒两名老太太后,阻止儿子救人并逃逸,致使其中一名老太太伤重不治。熟料,死者竟是他母亲。(8月4日中新网)

  俗话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则事例看似 “无巧不成书”,但是这种“无巧不成书”根本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必然的结果。试想,这位父亲撞人后,如果听从儿子的劝告,及时救人,就谈不上这么“巧”了。正因为这位父亲不敢承担责任,想一跑了之,才导致了终身遗憾。可见,这种“无巧不成书”就是一部教科书,值得拜读。

  事实上,法律对犯罪事实是无情的。既然负案在身,就别想逃避法律的制裁;相反,逃的日子越长,心灵罪孽就越重,即使刑期不加长,自己的日子也会越短,离亲人就越远,还不如及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毕竟,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愿发生的,既然不是出于本意,肇事者本质没有错,就应该面对现实,勇于地承担责任。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恩格斯曾说过:“每一次大的灾难无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作为补偿的。”历史的进步需要我们每个人来践行,面对过错勇于担当,是公民的进步,汇集起来就会推动历史的进步。

  面对自己制造了车祸,或者面对有人遇到车祸,每位司机都应该从人性良知出发,把需要救助的人当作自己的亲人去救援,否则,一旦像这位父亲发生了“无巧不成书”的事例,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从这个角度上讲,笔者不仅奉劝司机朋友要引以为戒,别再肇事逃逸,更要奉劝一些潜逃或外逃的负案人员,无论是伤人伤命者,还是贪官污吏等,再不要执迷不悟、亡命天涯了;而应该立即悬崖勒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毕竟,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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