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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职工社保缴费率为改革探路
金备
//www.workercn.cn2016-03-25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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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21日宣布,进一步降低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不仅是上海,甘肃、山东、湖北等地也陆续通过“五险一金”的缓缴、降费率或降低基数来缓解企业压力。(3月23日《人民日报》)

  降低职工社保缴费率,不是改革而是改良。像公务员养老制度和职工养老保险并轨,才称得上是改革。因我国建立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相对较晚,正式全面实行仅30余年,既要补历史欠账,又要为社保基金池里“蓄水”,所以社保缴费高让企业难以承受。几十年来企业要求减负的诉求,都会剑指企业承担的职工社保缴费。由于职工社保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各地规定的社保缴费率也不一样。

  如2006年实行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原则上规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8%,企业承担20%,职工个人承担8%.上海职工养老保险统筹依然执行的是工资总额29%的缴费率,直到2013年10月下调职工养老、医保、失业保险费率,才和国家规定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率接轨,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总费率从原来的48%下降了2.5个百分点。而针对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的做法也早已有之,并不是降低费率。

  为什么社保缴费是改良而难以改革?就是出在减轻企业负担会不会又伤害了职工权益的两难选择上。

  职工社保缴费,规定是以职工实际收入为缴费基准,但职工社会保险最终落实到职工身上,还是以缴费数额来计算权益大小。五个职工社保项目中,除了工伤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部承担外,其余三项社保缴费由单位承担大头,原则规定个人社保总缴费为工资的11%.但社保机构收缴职工社保费,会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划出三个收费线,一个是平均工资60%的底线,一个是职工实际工资总额,还有一个是不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上线。企业为减轻负担,尽可能以底线为标准缴社保费,职工也会为一时多拿钱而乐在其中。但到保险权益落实时就会发生争议,职工会提出没有按实际收入缴费让权益受损。

  按现行的职工社保制度,有些社保项目基金充足,降低费率有空间;有的社保项目基金虽有盈余,但增幅已低于支出的涨幅。而存有潜在的入不敷出的社保项目,又是费率高的项目。不要说降低费率,近来还有人建议,修改医保实际缴费达到一定年限的职工退休后不再缴费的规定,提出退休职工也要缴费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社保改革有个较为可行的办法,就是合并类似的社保项目,比如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减少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生育保险缴费。可新的问题出现了,参保的生育女职工权益会不会降低?生育或流产期间的工资待遇补助还会照旧吗?尤其是全面放开二孩儿后,由医保承担生育保险的事项,会不会让生育女职工的权益“缩水”?

  职工社保改革既要减轻企业负担,又不能让职工权益受损,这就需要尽快实现全国统筹,以扩大参保面、降低费率。以改良的方式给改革探路,需要在管理社保基金方面创新,让社保基金增值,创造降低社保费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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