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中工时评-正文
中工时评:“弃房断供”的苗头值得注意
//www.workercn.cn2014-08-08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更多

中工时评:“弃房断供”的苗头值得注意

本网评论员 卜鞋

  五六月末,浙江杭州、江苏无锡、福建宁德、江苏新沂等地都有业主因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例。这些案件中,业主大多声称“无力还款”。楼市景气不见好转,不断有城市松绑“限购”,个别业主也开始失去信心“弃房断供”。对此,监管部门早已做出预警。(据《21世纪经济报道》8月7日消息)

  此前也曾有媒体报道称,在民间金融高度发达的温州(截至2013年7月末),各类“弃房”案例595例,按揭贷款不良余额为41277万元。其中,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断供出现“弃房”15例;因经营困难无法偿还贷款,而对抵押房产“弃房”的有580户。

  从中,不难看出,个人住房“无力还款”的案例相比于借房投机者“弃房”的少之又少。楼盘降价对个人住房的影响较小,而对于炒房投机者影响较大,关乎投资的赔本与收益问题、关乎继续按揭贷款动力的问题。当持有住房价格远低于个人继续要交纳按揭贷款的价格,出现“弃房断供”的现象在所难免。投资投机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毕竟,长痛不如短痛。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判断,大面积的“弃房断供”现象应该不会发生。因为只有当房屋实际价值远低于借款人所需支付的合同价值,“弃房断供”才可能成为普遍现象。那时候,业主最理想的办法才是违约,等银行收回房屋。然而,当前一些地区楼盘虽然有所降价,但也基本保持平稳。不过,虽然大面积违约现象暂时不会出现,但也应该对此引起足够的警惕。

  从投资投机者来说,投机本身就存在风险。既然承担了赢利的风险,也不能指望着只赚不赔的买卖。“从契约订立的角度看,买卖双方都是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签订协议的。既然允许房价上涨带来的利好存在,也就允许房价下跌的风险存在。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公平的交易机制。”如何尽可能规避风险、提高对风险的把控能力,是投机者不得不上的一课。

  此外,试图以“弃房断供”的方式将损失降到最小,似乎还有待考量。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业主拒还银行贷款,法院通常会拍卖房产,如果房产拍卖所得依然不能够偿还银行贷款,将继续追缴业主的其他资产来偿还。此外,断供将会严重影响贷款人的个人信用,对个人未来生活以及经营活动将产生诸多障碍。

  从银行的角度来说,银行既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受益者,也是“弃房断供”的受害者。在客户按揭贷款的十多年乃至二十多年里,银行几乎可以获得与贷款总额相近的利润。当前,并没有出现大面积的“弃房断供”现象,对于个别案例,银行应当应付裕如。作为“受害者”本身而言,对于一些投资投机者按揭贷款能力的评估不到位,以及对购房者信贷资格审核不严,使得其不得不面临后期业主拒还贷款的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银行这也是在自食其果。

  虽然目前为止,“弃房断供”还只是局部情况和少数案例,但苗头已经出现,亟需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