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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会责无旁贷
//www.workercn.cn2014-08-0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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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会责无旁贷

本网评论员 文舟

  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本着对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发挥工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切实维护职工生命权、健康权(据《工人日报》北京8月5日电)。

  “爆炸事故惨痛,教训深刻。”截至2014年8月4日,昆山工厂爆炸事故已经导致75人死亡,185人受伤。

  8月4日,“昆山爆炸事故”调查组确定: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董事长吴基滔等;当地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又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在四个月前,云南曲靖市刚发生了“4·7”和“4·21”两起煤矿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5人遇难,1人失踪。

  通过这些“安全事故新闻”,关于事故发生原因,我们不难发现,绝大部分有如下几点:法律法规缺失、监管落实不力、安全意识薄弱……在司法机关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后,我们似乎对于“下一次事故”仍然难说再见。

  所以,全总要求各级工会立即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煤矿、化工、建筑、冶金、民爆、修造船、运输等高危行业,以及劳动密集型、非公中小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留死角。

  当然,“每一次事故”都有具体原因。受限于生产单位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特别是监管者的安全意识和劳动者的安全技能,加之侥幸心理作祟,导致 “这一次事故”的教训很难被“所有人”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毕竟,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离不开人力和财力的再投入。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基本职责,全总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生命权健康权。那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各级工会该做啥?

  一方面,要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在促进安全生产中切实发挥作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重要职责。

  对于企业而言,从国家到地方,各项法律法规已经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基本上不存在制度性缺陷,只是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纰漏之处,甚至渎职行为,企业也存在自查自纠缺失现象。各级工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也要不断督促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根据“海因法则”,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事后调查再次证明,诸如“昆山爆炸事故”必然孕育于若干隐患中。

  另一方面,要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行为主体的作用,立即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群防群控排查事故隐患,通过加强群众监督参与,努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企业的安全生产,归根到底是职工的安全生产。各级工会要深入一线来开展工作,根据有关要求,既要监督企业是否提供了安全的生产环境,也要督促职工是否履行了岗位的操作规范。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只有使他们认识到不安全生产的恶果,掌握到安全生产的技能,才能使他们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这根弦,即使面对隐患,也能从容应对。

  总之,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各方都是输家。我们希望,在各级工会的努力工作下,劳资双方可以切实认识到“安全生产第一”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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