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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 鹏:整治档案造假还须从严入手
//www.workercn.cn2016-01-13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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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中央组织部把整治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从2014年10月开始,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第一批即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正在抓紧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月12日新华社)

  干部档案,既记载着干部的基本信息,也能反映出组织对干部的基本评价。在选人用人中,对干部档案进行核查,既是为选人用人打牢基础,也是为客观、全面考察评价干部提供依据。因此,干部档案关系着干部的政治生命。加强干部档案管理,不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着不准涂改干部档案的规定,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还专门增加了对档案造假进行执纪问责的内容。但不容忽视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少部分干部为达到个人目的,不但有人不如实填报档案,甚至还有人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分析背后的原因,一方面,是极少数人为了牟取个人利益,达到职位升迁、谋取地位和获取利益的目的,不惜铤而走险,产生档案造假的冲动,对年龄、身份、学历、履历等档案记录进行篡改。另一方面,由于对档案造假的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加上档案资料具有隐秘性的特点,让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导致档案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同时,由于极少数档案管理者自身要求不严,让一些想造假、敢造假的人有机可乘,钻了空子。这些问题一旦发生,便会给选人用人上带来不正之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从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就要从严加强整治档案造假问题。

  要从严加强日常管理。要严把档案材料“入口关”,档案管理者要加强对归档的档案材料把关力度,认真核对材料的来源是否准确、有效,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规范,确保档案材料在一开始就准确无误、真实有效。要加强档案的核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档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从严整治,对那些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材料不齐全、资料填报不规范的,进行及时补充完善;对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应根据有关政策进行确认和更正。同时,要严格档案使用程序,因工作需要使用档案时,严格按照使用程序来操作,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问题。

  要从严强化执纪问责。在第一批即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共补充档案材料14.5万余份,更正2.5万余人的档案信息,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各地还对37起造假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这些成果的取得,既表明了中央在加大档案造假整治中的信心和决心,也对档案造假者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在看到整治档案造假工作取得实效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接下来还有“硬骨头”要啃,还需要久久为功。因此,要严格执纪问责,对不如实填报档案资料、篡改档案资料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便查处一起,让广大干部得到深刻教育和警醒,增强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从而提升干部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自觉性。

  要从严加强源头治理。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和加强机制建设入手,加强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强化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让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进不了干部队伍,推动档案造假整治制度化、常态化。档案审核者要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档案审核程序和要求,对档案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认定不清不交卷,防止档案造假者蒙混过关。同时,要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党性教育和纪律约束,打造一支信得过、能担当、专业化的档案管理队伍,真正成为“安专迷”的干部人事档案“守门员”。

  “激浊才能扬清,惩恶才能扬善”。从严加强档案造假问题的整治,就要加强档案日常管理,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力度,才能让档案造假者得“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从而真正营造起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提升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将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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