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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晓东:硕鼠阴影下的家猫
//www.workercn.cn2014-09-03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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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报道,某地县委书记被纪检部门调查,主动交代说曾经被小偷偷了百多万,结果纪检去派出所取证,发现在警方的记录上,涉案金额被改成了几千块。

  警察主动帮小偷缩小罪责,这样荒唐的事情如果不是有腐败大案牵扯,说不定就成了定案,这不能不令人担忧。

  在我们的传统习俗中,行窃者一般被称为“鼠”,由此倒想到猫鼠关系在眼下官场生态中的一种奇妙表现。

  把猫比喻为警察,不是《黑猫警长》的发明,《三侠五义》里边就有“御猫”展昭,这位开封府“刑警大队长”,因为屡破奇案身手高超而被皇帝命名为“御猫”。

  时代变了,当家作主的从皇帝变成了人民大众,“御猫”自然应该变成人民的猫。为人民捕鼠,不枉不纵,不怠不漏是应有之义。

  悉心体会上意的警察已经变成了某些领导的“家猫”,一个案子里,不仅在“小老鼠”的案情上随意妄为,更对触目惊心的“硕鼠”线索视而不见。

  是什么让这几名警察做出这样的行为?推究原因,恐怕既有“畏”又有“贪”,所谓畏者,是对上位者的恐惧,对更高层权力的恐惧,生怕如果秉公执法破坏了上级的“好事”,而遭到来自更高层权力的打击与迫害,所谓贪者,则是利用手里的执法权寻租,以枉法换取媚上的机会,从而希求得到来自上层的赏赐与恩惠。在上下双方的“私”字中,法和其为之服务的人民,没有半点的存在感。

  这一个荒诞的案例从反面证明了当前大力反腐和推进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家猫”的演变过程就是权力性质变迁的过程。本来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但是因为缺少约束,私的部分开始膨胀,最后变成私权,等到硕鼠的体积远远大于猫,猫的地位也就基本定了。

  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制度化的自我改善,这种硕鼠养家猫的事情,会被扫入历史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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