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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好玫:官员复出应重民意
//www.workercn.cn2014-08-19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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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载,2013年6月3日,吉林长春德惠市的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死76伤。市委书记张德祥和市长刘长春被撤职,但刘长春已于今年6月4日复出,担任长春公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德祥也已于今年4月低调复出,担任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两人复出距离被撤职的时间,不到1年(据8月14日《新京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被问责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被问责干部“闪电复出”,挑衅公民承受的心理底线。

  问题官员不是不能复出,关键是不能“闪电复出”、“神秘复出”。只有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被问责干部复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才能保障干部提拔任用的公正性。否则,不仅侵害了群众的民主权利,而且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要把被问责干部复出的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由群众来评判,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民主的办事原则,向社会公示,请群众监督。如果没有群众的参与、监督,问题官员的复出多半是“过家家”、“逗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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