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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碧辉:女贼变侠盗背后的反腐期待
//www.workercn.cn2014-08-14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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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女子唐水燕是个专偷办公室的女贼,她进过不少“大人物”的办公室,有厅长、局长,还有行长、理事长。据她向公安机关供述,从2006年到2014年,她去过河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等地,进入“记不得反正太多了”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办公楼,拿过“算不清但你想象不来”的名酒、好烟、购物卡、奢侈品、珠宝玉器和贵重药材。

  在网上,很多人都称唐水燕为侠盗。一个小偷,和一个侠盗挂起钩来,这简直就是话本小说里的演绎。唐水燕干的事,跟所谓的侠盗全然不同。无非是偷窃对象正好跟贪官有了某种程度的重合,看上去有了就此发挥民众想象力的空间。可人家侠盗是为了劫富济贫,唐水燕的偷窃行为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私利,想要不劳而获。固然,唐水燕的一些偷窃对象是大人物,是厅局级的官员,也许出现在他们办公室的大量财物是受贿所得,也许这些官员确实有问题。但这些并不能构成唐水燕盗窃行为的正当性。除了疑似贪官之外,还有大量的非官员的财物被其偷盗,从法律上来说唐水燕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

  女贼之名,令人难堪,侠盗之说,听上去光芒万丈。一个闯入大量官员办公室的女贼,之所以受到一些人的追捧,很容易找到它的现实基础。在民间,民众对贪污受贿的官员深恶痛绝,对贪官被揪出来暴露在公众眼前拍手称快,好几次两会前夕,对于民众最为关心的十大问题,惩治贪腐基本上都赫然在列。但是无论这种对贪官的仇视情绪多么强烈,也不能构成将一个女贼美化为侠盗的充分理由。对唐水燕来说,之所以选择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楼下手,也恰恰是因为能在那里得到丰厚的回报,而不是秉持着什么为民除害之类的崇高理想。今年8月初她向中央纪委网站提交材料,实名举报两名官员受贿,也是一种落网被擒后想要谋求减刑的后知后觉的行为。

  无论是大贼小贼,只要触犯了法律,都要付出代价。对于反腐来说,的确不时有小偷或小三掀翻贪官老底之事,但那只能是奇兵,不应该视为主要力量。报道中说唐水燕看到官员办公室没什么可偷的,会小心地带上门离开,不仅不会“失望”,反而会充满敬意。此种敬意有点莫名其妙。办公室没有,你怎么知道家里就没有?要靠女贼完成反腐的大任,办公室要翻找,家里也要挖掘,不会点高来高去的轻功和穿墙入户的超能力,着实够呛。

  侠盗之名,寄托的其实是民众对反腐的殷殷期待,而这种期待,恰恰是女贼无法完成的。严密的事前预防和监督体系,严厉的问责和追究制度才是让贪官们无所遁形的正面力量。在法治的罗网下,循着蛛丝马迹,老虎和苍蝇一个都不放过。而女贼,客观上确实能为蛛丝马迹做出贡献。

  希望她能立功,希望她能减刑,但侠盗之名,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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