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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风廉政建设到党风廉洁建设
江畔
//www.workercn.cn2016-12-26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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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2016年底,在中央纪委网站的各类消息中,“党风廉洁建设”悄然取代了“党风廉政建设”。之所以会出现这一变化,是因为“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败的对象定为党员领导干部,许多党员不在监督范围之内,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而“党风廉洁建设”覆盖了8800多万名党员,体现了反腐败斗争向“全面”和“从严”的纵深发展。

  从“党风廉政建设”到“党风廉洁建设”的变化,源自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这不仅仅是2016年一年的变化,更是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的发展。

  2015年9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2016年,“四种形态”由理论走向现实,成为反腐败标本兼治的有效举措。最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四种形态”作为重要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成为新时期开展党内监督的基本遵循。

  反腐败没有特权和例外,一系列纪录在2016年被打破。发生在辽宁的拉票贿选案,是建国以来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严重案件,涉及至少6名省部级干部、45名全国人大代表、454名辽宁省人大代表。反腐败不会受制于国境范围。“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在外逃13年、辗转6个国家后回国投案自首,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有了新的突破。反腐败更不会“灯下黑”。中央纪委正在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反腐败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个领域,特别是随着巡视向全覆盖推进,震慑效应持续增强。目前,中央第十一轮巡视已全部完成进驻,巡视工作规范有序展开。十八大以来的前10轮中央巡视,涉及到213家单位,全覆盖完成率达80%。2016年创新了巡视“回头看”,对已巡视的地方杀“回马枪”,已对8个省市完成“回头看”。任何人都不要以为巡视结束了就算过了关,腐败分子“过得了一时,过不了一世”。巡视“回头看”就是要出其不意,查看党员干部的真实状态,任何人都别想靠“演戏”“作秀”而蒙混过关。

  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治理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为中央纪委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前10个月,中央纪委网站16次发布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1884件,处理2603人,1227人受到开除党籍处理。

  从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到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中央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今年7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的问责责任。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两部重要党内法规,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扭转了反腐败由纪委单打独斗的局面。“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个”,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有一名中央委员和一名中央纪委委员就因为被问责而“请了假”。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通过问责强化责任、促进担当的态度和决心,也警醒全党“不仅安全事故要行政问责,管党治党不力也要问责”。同时,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监督力量越来越强,监察体系的顶层设计也越来越完善。

  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将成为反腐败斗争更为远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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