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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要先念“紧箍咒”
刘洪波
//www.workercn.cn2016-11-18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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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让国家公园所在地的人民成为发展的落后者,设计出能够使他们与时代同发展的补偿机制,是理所应当的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题调研,“发现了国家公园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重大现实问题”。《光明日报》近日报道是这样说的。“重大现实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地方与国家间存在“发展与保护的博弈”,二是国家主管部门之间的博弈。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国家意图很清晰,就是保护为务。公众认识应该也是明确的,国家公园应以保护为本,为子孙后代留下自然遗产。但地方争取“挂牌”,则可能意在牌子有利于发展旅游。国家公园体制应当毫不犹豫地坚持保护为务,而不是“保护、开发并重”。

  是将旅游作为保护之下的可控的副产品,还是将保护变成旅游发展的资源保障措施,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两者并重”,看似没有问题,但往往变成轻重倒置、本末倒置。现实利益压倒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压倒全局利益,快速利益压倒长效利益,表面利益压倒根本利益,产生一种“现世报”的结果。

  目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等,都有“国家”冠号,由环保部、林业局、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等等部门各自颁发。考虑到区分明确、命名清晰,应将各部门命名的带“国家”字号的公园进行规范管理。如果不愿意戴严格保护的紧箍咒,就应另行命名,以与正在建设的国家公园体制相区别。部门博弈应当让位,“国家”的名号本来就不宜滥用。每个部门都批发“国家”名号,与其说是提高了部门授名的庄严感,不如说造成了“国家”位格的降低。

  生态属于典型的“公地”,毁掉了人人受害,保护好了人人得益,但损毁者可能从损毁中获得好处,保护者却往往难以获得收益。守好青山绿水就受穷、毁掉青山绿水才致富,就难免不计后果地“靠山吃山”。不让国家公园所在地的人民成为发展的落后者,设计出能够使他们与时代同发展的补偿机制,是理所应当的。到了国家公园说环境好,当地人又看上去就令人心生同情和悲悯,这不应当成为正常现象。根本上说,一个地方成了国家公园,那个地方人们就是为国家和所有民众作出守护青山绿水的贡献。

  抑制地方和部门博弈的冲动有困难,但毕竟有办法解决,而当地人的发展问题如果不得到有效的保障,国家公园体制要上路就会有根本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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