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今日推荐-正文
官员财产“不怕查”的双重启示
潘洪其
//www.workercn.cn2015-10-29来源: 北京青年报
分享到:更多

  如果秦某某所说“不怕查”的那些问题都查清了,他名下的财产和他父亲的房地产生意都没有问题,那些质疑的声音就会逐渐消散。从根本上说,百姓希望自己的日子越来越红火,也愿意看到官员的钱包越来越鼓胀。

  江苏省泰州市委组织部日前公布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处长秦某某拟任该局总工程师。公示期间,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一则网帖,曝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众多网友围观吐槽。秦某某对此作出回应,称他的父亲是一名地产商人,他名下的房产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不怕查。

  一个地级市的一名科级官员,名下仅房产市值就超过2000万元,还有价值100多万的股票,这样的财产状况,显然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泰州的官员好有钱,这么买房亮瞎你的眼”,“这些领导也很聪明哎,房子的来源全是父母赠予”……人们提出诸如此类的质疑,也是再自然不过。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目的,就是要在领导干部上任、提任之前,将领导干部申报的相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方便有关部门、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此进行监督,以把好领导干部选任的最后一道关口,最大限度确保选任工作的公开公正、严格严肃。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发现问题并不要紧,只要能够把问题认真调查清楚,对引发的议论或引起的误解及时予以澄清,就不但不会影响干部的正常就任,而且还能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具体而言,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内容原本比较简单,仅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工作履历、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从中看不到被公示人的财产状况。秦某某名下有市值2000多万元的房产、价值100多万元的股票,这些内容原本只是在更小范围内公示,而并未向社会公开,网友将这些内容在网上曝光,相当于细化了任前公示的内容,扩大了任前公示的范围,相当于将领导干部任前财产申报制度,提升为领导干部任前财产公开制度,堪称一个不小的“突破”。

  有意思的是,秦某某眼看自己的财产从按规定向组织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变成了在网上曝光晾晒,向全社会公示公开,却一点儿也不恼怒惊慌,而是淡定自如地表示“不怕查”。这里的“不怕查”,不单是说他的父母赠予他市值2000多万元房产,这个事实本身禁得起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的调查,而且还意味着,调查还可以从他本人延伸向他的父亲,即他的父亲长期经营的房地产生意也“不怕查”。在此基础上,人们有理由进一步提出要求:秦某某在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担任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处长,他的父亲在泰州市下辖姜堰区搞房地产开发,秦某某是否曾利用职权为其父的生意提供不正当的关照和方便,有关部门应当对此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以确认秦某某的职权和其父亲的生意有无“原罪”。

  千万财产被人拿到网上曝光晾晒,秦某某表示财产来源合法,“敢这么公开就不怕查”,他这样说除了显示自己的清白,也表达了对官员财产公开的支持与自信。这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一段时间以来,陆续有一些官员向媒体披露自己的工资收入和财产状况,并表示赞成官员财产公开,如果这方面有正式制度出台,自己愿意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财产。这样的声音来自官员群体且逐渐增多,似乎足以表明,我们其实过高地估计了官员群体对财产公开制度的抵触情绪,也过高地估计了实行这一制度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力。

  另一方面,如果秦某某所说“不怕查”的那些问题都查清楚了,他名下的财产和他父亲的房地产生意都没有问题,那些质疑的声音就会逐渐消散,只要禁得起公众的质疑和组织程序与法律程序的调查,官员即便拥有上千万甚至更多财产,也就不会显得特别“刺眼”。有了这样的民意基础,我们就不必过高估计官员财产公开可能引起的民意“不适”,因为从根本上说,百姓希望自己的日子越来越红火,也愿意看到官员的钱包越来越鼓胀。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