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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期待广东“治裸”的鲇鱼效应
//www.workercn.cn2014-10-23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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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10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裸官不得任领导职务。拟提任领导干部的,应报告个人房产、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公开。不按要求报告的不予提任。领导干部应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关部门应核实或者按比例抽查核实。(相关新闻见本报AA13版)

  中纪委两年前就明确称,要逐步建立起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和个人信息征信系统。只要建立起了对官员个人信息和家庭财产的动态登记、公开、管理机制,谁是“裸官”也就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即便如此,公众也对广东的财产公开试点能否坚持有些担心。

  相较而言,过去试点官员财产公示的地区,最多限于地市一级,尚无以一省为单位进行试点。《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对拟提拔官员财产公开的规定,如果得以实现,即意味着广东以省为单位开始了财产公开试点,可谓开官员财产公示先河。客观而言,广东以省为单位,统一部署试点,其政策延续性和推广可能也就大很多。

  其实,广东拟试点官员财产公开,并非突发奇想。早在2012年5月,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其中就提到探索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利益回避声明承诺制。同年12月,广东省纪委也表示,广东正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和一个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

  毫无疑问,广东的试点必然会面临很多困难。但不同的是,从大环境上讲,官员财产公示从上至下越来越有共识。不仅如此,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强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高级别官员也都积极回应公众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期待。2012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座谈会上,多位与会学者都谈到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对反贪腐的重大意义。

  从这些大背景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获得前所未有的推力。认识到财产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尽快落实和实施。改革知易行难,祝愿广东省的试点,可以成为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条鲇鱼,以其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带动更多方面加入进来,共同推动社会进步。(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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