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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确权发证”激活农村发展大棋局
//www.workercn.cn2014-05-23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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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看得见摸不着”,到有权属有证书,作为全省12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高淳区东坝镇红松村11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拿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民,今后可以在家门口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流转交易——昨天召开的全市深化农村改革现场会上,高淳“先行一步”,让人们看到和感受到了全市农村改革的前景和信心。

  小小一张证书,给农民带来的好处实实在在。首先是财产权利上的平等,如同一般城市居民的主要财产,要通过房产证、土地证来体现一样,土地确权发证,让农民手中的土地财富不再是口头契约、约定俗成,而成了可以量化、实现收益、具有保障的财产权益。在越来越多农民进城务工的今天,城乡居民收入差异更多体现在财产性收入上。相比于城市居民有房产可以出租抵押、融资贷款,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等往往变成了一种“沉睡的资源”。通过确权发证,赋予了农民对承包地的占用、使用、收益、流转和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城乡居民之间财产权利上的差异被抹平,无异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的制度障碍。

  确权发证的另一个意义是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带动。对农民来说,一家一户小规模的传统农业经营模式,产出回报低,收入增长慢,要想让土地流转集中起来,发展规模农业,就必须打通确定土地权属,建设交易平台这条现实路径。前不久我市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明确,一方面南京将分区域制定承包地流转最低指导价,确保农民土地流转收入;另一方面通过交易平台交易、市场化配置,到2015年,80%的镇街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可以预见,土地资源的有序流转、合理配置,释放出的将是农业持续增效,农民长远增收的更强动力。

  此外,确权发证还为农民提供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财产保障。过去一些地方集体土地征用中的“伤农”现象,往往就是因为土地权属不清、征收程序失范所造成,作为被征收一方的农民,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拿到相关权证后,农民的财产权益有了法律上的界定,也有了更多的维权渠道。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南京新型城市化进程,才能更好地符合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公平和谐。

  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不能单纯地依赖城市“输血”,更要自己“造血”,而土地就是最大的资产,是发展的载体。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深化农村改革,南京还将有一系列亮点举措:包括创新土地市场化配置方式,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等。根据改革方案,今年底,南京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以及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将基本完成,随着越来越多农村居民拿到期待已久的“红本本”,与“沉睡的资源”一起激活的必然是整个农村发展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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