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图片评论-正文
“控烟手势”如何避免“中看不中用”
徐清
//www.workercn.cn2015-05-13来源: 检察日报
分享到:更多

  “控烟手势”须辅之以明确的权利义务、便捷的诉求表达、有效的诉求响应机制,才能与“史上最严”控烟条例珠联璧合,有效破解公共场所禁烟的老大难问题。

  距北京控烟新法规实施倒计时20天之际,由微信投票产生的“我介意”“不可以”和“请停止”3个手势正式成为北京控烟新法的劝阻吸烟手势,市民可在不同场合、不同场景对吸烟人群作出任何一个手势进行劝阻(5月12日《新京报》)。

  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多年来控烟法规一直处于“纸面上的法”的尴尬境地,如深圳、昆明等地控烟条例施行十多年来未开出一张罚单。控烟法规执行究竟“难”在何处?一是基数大,陋习根深蒂固。数据显示,10个中国人中经常抽烟的有2.5人,烟民总量超3亿。做到全天候无缝隙地监控公共场所,确保及时发现、有效处罚每个吸烟者无异于天方夜谭。二是一直未能跳出“以罚代管”的窠臼,使得控烟一定程度沦为执法者与吸烟者之间的猫鼠游戏,逮着与否,全凭几率。

  北京最严控烟法规对上述难题作出了一定回应,“控烟手势”的票选使得控烟宣传更接地气,统一举报电话12320或“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的开通便利市民投诉等,试图通过普法、执法、公众参与的有效结合遏制吸烟陋习。问题在于,若是吸烟者看不懂控烟手势怎么办?抑或对这些手势熟视无睹呢?仅凭“控烟手势”能有效发动公众控烟吗?

  “控烟手势”如何避免“中看不中用”?关键在于,公共场所禁烟的复杂性、调整社会关系的多元性、法律介入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限性,客观上要求政府提升治理智慧与能力,走出简单粗暴的“罚”字当头的“老框框”,想办法寻源治理,有效平衡烟民、普通市民以及公共场所经营者之间的利益,明晰他们各自的权利义务,形成充分的制约机制,推动民众真正成为控烟主体。

  首先,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除了在禁烟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志、举报投诉电话外,还需张贴三个“控烟手势”,大面积的经营场所还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区,保障吸烟者相关权利,防止其稀里糊涂被罚。其次,普通市民发现违规吸烟行为后,作出的“控烟手势”直接被“无视”的,应投诉吸烟者还是场所经营者?若投诉吸烟者,他完全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若投诉经营者,可以倒逼其形成控烟动力。应明确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控烟管理责任,并与场所的经营挂钩;赋予公民对公共场所吸烟的投诉权,监督公共场所经营者认真履行禁烟责任,及时制止违规吸烟者。最后,执法者须对投诉迅速作出反应,对不听从公共场所经营者劝阻、不服从管理的吸烟者给予必要的强制。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控烟手势”须辅之以明确的权利义务、便捷的诉求表达及响应机制,才能与“史上最严”控烟条例珠联璧合,有效破解公共场所禁烟老大难问题。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