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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路:评优加分何以异化为利益之争
//www.workercn.cn2015-08-12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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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岁吉林女孩王昱人6岁起带着弟弟拾荒给患病父亲买药,十多年间靠捡废品捐款近3万元资助80名学生。曾经“感动吉林”,最近又“震惊羊城”,据信息时报报道,今年4月大学毕业前夕,王突然从华南师范大学离校出走,当时正参加一等奖学金评选。失联两个月后,又在6月26日毕业典礼当天,向亲友和记者发出“遗嘱”邮件,准备当晚12点过后就了结自己。

  虽然经过劝说,王放弃了自杀念头,但这件事情的社会影响无疑非常恶劣。因为评优受挫就要自杀,王看起来离道德模范相距甚远,反而很符合那种任性自私又脆弱的大学生的定义。但仔细梳理事情演变的脉络,王的遭遇又有可同情之处。风波的源头只是因为一个两分之差的评优加分。王认为,学校级别的奖最高加14分,“感动南粤”奖是省级的,按照2分等差,应该加16分。这当然也不能说她没道理,无理取闹。

  当这些事发生在一个道德模范的身上时,就有了特殊的味道。他们都让人失望了。对王本人来说,王曾经用自己的坚强和爱心感动了吉林,如今却以相反的行为让社会目瞪口呆。当她把自己出于爱心和本能的行为与利益挂钩时,事实上就已经背离了她自己的初衷。

  而对曾经授予她荣誉,将她塑造成一个耀眼的新星,给她的家乡带来无上光荣的人而言,王夺目一现以后就归于沉寂。“感动”之前任由其自生自灭,“感动”以后领导白纸黑字批示要解决她的学费问题,最后都不了了之。他们是否也将王的精神当成了自己的政绩,那种一旦写入报告就可以束之高阁的东西,而不是当成一颗宝贵的种子,精心浇灌、小心呵护,让它在全社会里生根发芽?

  还有学校,王要求学校为她加分的事开听证会也是她的权利。虽然这种权利的诉求在常人眼里多少有点小题大作的意思,但本着法制的精神、公平的原则,我认为王这么做也没什么不行的。如果不跟她认为的不公平的现象作斗争,才不符合她的个性,以及她当初留给大家的感动。这事原本该以权利行使的方式结束的,学校同意开听证会,至于给不给加这个2分,完全可以在听证会上摊开来说,可听证会最后开成了批斗会,老师批评、同学指责、所有的人都将她视为不懂感恩的人。因为她争取自己的权利,就否定她的人品,说她不懂得感恩,见利忘义,就把争取权利的行为泛道德化了。何况他们真的是在指责王不懂感恩吗?他们只是迁怒于王挑战了权威、折损了他们的面子,让他们下不了台。王就像个另类,一根生硬的尖刺,他们急欲灭之而后快,于是才有了申诉不成,反连加分的资格也被剥夺了的结局。

  所有人都拿道德说事,可大家都没把道德当回事。在这件事情上,王本人、王的家乡和学校都有必要反思,社会树立道德模范,给予奖励,它的本意并不在于将道德的事情功利化了,而是希望感动社会引领社会。离开了道德本身,它什么也不是,我们是否都在道德身上附加了额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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