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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锡:立德树人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www.workercn.cn2015-07-24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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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重要论述。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肌理的社会新风尚是国民教育不可回避的历史使命。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必须落脚于“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的根本任务。

  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需要从青少年起树立正确的爱憎观、荣辱观。“立德树人”要使青少年在复杂多变的社会中能够辨清哪些社会现象、社会行为值得称赞、值得发扬,哪些现象、哪些行为需要彻底唾弃、批判,从而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重树社会新风。同时,这种爱憎观、荣辱观也使得青少年能够时刻反省和检查自身行为是否适宜美好,成为一个具有羞耻观的人。上述立德树人的活动能够在社会中自然形成一条绝缘带,杜绝腐化的社会风气的无限蔓延,也形成了一道防洪堤,防止败坏人心的社会污流四处流溢,最终达到净化社会风气的目的。

  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需要从青少年起形成良好的社会生活习惯。人们是否具有社会主义价值观,其判断标准就在于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而祛除这种行为的任意性、偶然性,其可靠的保证就在于通过教育使之成为人们自然而然的日常生活习惯。因此,“立德树人”这一教育任务并非空洞、抽象的教育口号,它必然现实化为日复一日的教化实践。这一实践除在言辞上导人为善外,其本质就在于积土成山、积水成渊地将青少年培育成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要求的人,并使我们的青少年在其成人后成为社会良好风气的中流砥柱。

  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需要教育循序渐进、以文化人,最终取决于人心的和谐健康。而人心的培育不同于产品的制造、科技的发明,它有自身的规律和法则。我国历来有着悠久和丰厚的教育文化遗产,其中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蕴藏了培育和谐心灵的丰厚资源。形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需要依靠依托优厚的传统文化资源,以文化人,让青少年在浓郁的人文气息中,形成健全的人格。因此,立德树人的教育从根本上让我们得以传承和积淀我国优秀文化传统、良好社会风尚,是实现我们民族复兴之梦的必由之路。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立德树人实践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 王小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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