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刘运喜:学校禁令不是万能膏药
//www.workercn.cn2014-08-25来源: 北京晨报
分享到:更多

  8月23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高中门前的标牌上放着校方新学期制定的“八条禁令”。偃师高中新学期规定:严禁学生谈恋爱,男女学生拉手一次警告留校察看,第二次拉手开除。严禁在学校举行生日聚会,违规者将开除。学生们称这是偃师高中最严厉“八条禁令”。

  对于学生错误,本应区分情况不同处理,或教育,或批评,或引导,或处分。偃师高中出台如此禁令,不给学生任何反思、改正的机会,教育的责任哪去了?若如此,国家还需要学校干什么,有监狱足矣,有警察足矣。

  细看偃师高中的八条禁令,发现有些禁令本身就不合理,不科学。比如,男女学生拉手能认定为谈情说爱么?现代社会还讲男女授受不亲?又如生日聚会,本身并无不妥,只要加强引导,可以主题班会形式,使之成为教育学生相互关心、团结友爱、感恩父母、感谢生命的有利契机,有何不可呢?再如抽烟喝酒,也不是一经发现就留校察看,就开除,关键是通过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抽烟喝酒的危害和不良影响。

  学校的职责和使命就是教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合格人才。学校不以教育为根本手段,凡事以惩代教、以罚代管,对学生动不动就是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显然是学校懒教懒管思维的直接体现。不教育只开除,学生的受教育权又如何保障?

  教育是一项高尚而神圣的伟大事业,教育的成败关系民族国家的未来,关系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教育不是简单的惩罚,更不是动辄开除了事,而是需要付出真情,付出爱心,付出责任。需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需要循循善诱、启发引导。教育需要爱,教师需要情怀,校园应当温馨,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