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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对维珍的激愤,是不是早了点
雷希颖
//www.workercn.cn2016-03-25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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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珍歧视”事件发酵至今已进入最新阶段,当事女乘客于23日委托环球时报独家发布了声明,表示已“委托一家英国律师事务所与维珍航空就其法律责任,及其疏忽的职责进行沟通,不排除最终会告上法庭”。

  这是一个好的趋势,毕竟该事件从开始到现在虽然激起了无数国人声讨“维珍”,出征海外社交平台,展开舆论激战,以及刺激了少数人对“外国”及“外国人”的极端消极情绪……这些行为并没有根本的问题,毕竟如果维珍航空上真的发生了对华人的歧视,空乘如果真的对那些行为熟视无睹,甚至包庇纵容,那么“中国人”怎么反击都不为过。

  可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当时的真相究竟为何,确实不清楚,“一家之言”难免会带有主观情绪和片面性在里面。事实上,在国内的一个外国人聚集的英文网站上,有一位同航班旅客“Catherine Jones”给出了不同的说法“女孩当时并非找耳机而是在换座位,两人都很大声的咒骂对方,空乘也警告了白人男子再闹就赶他下飞机……而且两人争吵完后就被隔了十几排座位,飞行途中相安无事,她不认为空乘的处理有什么问题”。我们到底应该相信谁呢?

  事实上与本次“维珍歧视”一样“真相不清”的事件在国内倒是屡见不鲜,熟悉媒体和网络的民众应该不陌生,这其中就包括“南京彭宇案”、 “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黑龙江庆安枪击案”等等。在“真相不清”的情况下媒体和舆论一味的炒作、渲染,除了给社会带去制造对立情绪,消极心态的副作用外,基本无益于事情的真正解决——既不能帮助公众了解真相,又不能促进事情的解决,更无法帮助更多中国人建立正确的在国内外进行合法维权的意识。在极端案件中,甚至还会给社会留下抹之不去的长久的消极影响,“郭美美与红十字”就是最好的例子,她给中国红十字造成的消极影响,至今未能消除。

  笔者在“江湖”上一直被冠以“爱国青年”或“民族主义者”的称谓,面对此类事件,只要确是针对“中国人”的侵犯行为,笔者一定会“挺身而出”,发挥能够发挥的作用。但对于“维珍歧视”这样“事实不清”的案例,笔者看着网络上传播的文字虽然也会血沸脑热,但在“激愤”的同时,也一定会先尝试搜集最全面的信息进行比对,务求在尽可能了解“实情”的情况下,去表达自己的情感。

  因而,“维珍歧视”能够跳出之前的那个为了宣泄而宣泄,或为反击而反击的阶段,这是一种进步—需要专门点一下,无论有没有舆论炒作,只要当事人愿意,该事件都能够进入法律程序。当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更多具有法律效力的证词、证据也将有机会系统的被呈现在公众面前,届时,我们再根据“真相”来做出回应,不是更有意义吗?毕竟全面客观的了解事件始末,理性“反击”,一定比纯发泄来得更有价值,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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