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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砖抵薪”难掩维权酸楚
李晓亮
//www.workercn.cn2018-02-02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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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至年终岁尾,春运也已正式开启。每年此时节,春运、回家就是永恒的话题。而最关注这个话题,也和这个话题一样受关注的,还有一个群体,他们也是铁路春运的主力。

  他们就是全国各地的进城务工人员。出门打工,是为改善生计,多属被迫无奈之举。而辛苦一年,能否心情愉悦、经济改善、有尊严地返乡,和阔别已久的留守亲人重聚,欢度一个其乐融融的春节,还可能有一个比“买票难”更现实也更致命的拦路虎,横亘于前。那就是民工朋友畏之如虎又防不胜防,运气稍微背一点儿,就可能遭遇的年终欠薪事件。

  虽从上世纪末,黄宏老师上春晚,就会吼一嗓子“农民工工资不准拖欠!”而且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整治恶意欠薪的努力和举措,从来都没少过。甚至七年前刑法修正案,就曾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欠薪入罪入刑,也没能彻底杜绝拖欠工资。

  2月1日《工人日报》上刊登了一篇“江西28名农民工被欠薪  老板以29万块砖相抵”的新闻,又再次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新闻说的是云南昭通4位农民工带领24位同乡,经一福建人介绍,到江西南昌一砖厂打工。这个小砖厂运转本就不是很规范,几经转手,且从注册算起到出问题,不过一年半就彻底停产了。这几位老乡干了不到半年,就赶上“砖厂危机”,开始被拖欠工资。到停产已拖四个月。一路维权,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帮助下,拿回仨月工资,最后一月死活不给。最后闹到法院,调解后强制执行,欠薪老板仍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现金,无奈“以砖抵薪”,29万块砖抵了8万多工资。

  即便抵押在手的砖块,要变卖折现,也非易事。而且还遇到过意外阻拦,最终也是政府部门介入,帮助宣传营销,才最终赶在春运前销光库存。从劳动监察介入,到法院调解并强制执行,再到最后政府帮忙吆喝卖砖,说“头号难题在政府帮助下解决”,自然是成立的。

  这里的“头号难题”是指卖砖,是对民工朋友而言,但对于地方主政者,应将预防欠薪和整治恶意拖欠行为,作为重点课题。这里的“以砖抵薪”事件总体上得到了较为妥当的解决,但是如果预防在先,比如对那些资质堪忧、散乱经营的高危欠薪领域,事先就有强力的劳动监察执法,保证其不能拖不敢欠,那这个“难题”本来是可提前化解的。

  地方善后,可圈可点,但维权之艰,亦不容忽视。这当然不是放马后炮,而是说对于诸如这种砖厂、矿区和施工建筑等欠薪、特别是年底“惯性拖欠”民工工资的高危领域,相关执法不能有丝毫懈怠。只有监察到位,执法必严,才能最大限度杜绝此类年底集中讨薪现象。

  何况仅“以砖抵薪”,都不算首创,多年前别处就曾出现过。同样的问题却反复出现,而且还是在上面三令五申、连年专项整治情势下,这背后的问题很值得深思。国务院办公厅、人社部之前也有过相关解决办法,村镇作坊式砖厂民窑,地方小的管控细则先不论,正规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民工工资负总责,先签合同后施工,全面实名制;工资发放上,推行银行代发,鼓励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办法。建立健全民工工资专账制度,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制度初衷都是好的,但具体施行还需全面配套。从权利上平权确权赋权,没有身份歧视,没有特殊对待,福利保障,一视同仁,不用特设年终民工维权专区,可能那时“以砖抵薪”才能渐渐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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