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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须先装防盗系统”难免引猜疑
管弦士
//www.workercn.cn2017-11-01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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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段时间,贵港市港北区不少市民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时发现,想要上牌,必须先同意有偿安装“车安网”两轮电动车防盗服务平台提供的防盗系统。

  贵港市公安局负责电动车上牌和“车安网”防盗备案工作的治安支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一方面解释“不存在强制”,目前是优先为安装了“车安网”防盗系统的市民办理业务;另一方面又表示,至于不安装“车安网”防盗系统的车辆何时能上牌,需等相关部门研究好方案再实施。

  电动车不上牌就会被查处,上牌就得先安装防盗系统,安装防盗系统就得掏钱。这三者之间的利害关系,构成了一个“死循环”,使得车主再有意见也不得不“就范”,人们能不猜疑这是变相强制安装吗?诚如警方所说,查处上路行驶的不上牌电动车,交警“有权”;电动车安装防盗系统,“好处多”;每辆车百元左右的费用,“不算高”。这三者说得都没错,但三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因为这些理由让车主失去是否安装防盗系统的选择权,人们能不猜疑这已涉嫌捆绑搭售吗?

  正义,需要通过初衷正义、程序正义、结果正义来共同实现。哪怕“上牌须先装防盗系统”的初衷再好,也不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之外,给电动车上牌增设额外的“门槛”。一旦车主是否安装的自主选择权在无形中消失,不额外掏钱的后路在事实上被切断,那么,“优先”就成了“必须”,“推出”就成了“强制”,招来猜疑是难免的。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虽然表面上说的是“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但无论是博陵太守袁聿修还是大书法家柳公权这方面的典故,都和公权力的运用密切相关。在当地电动车是否安装防盗系统的问题上,公权力需要慎之又慎,哪怕没有牵涉到经济利益输送,单是没有做到在群众面前谨言慎行,毫不顾忌百姓的猜疑我行我素,对地方政府形象也都是有所贬损的。

  其实,电动车安装防盗系统确有益处,但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多做一些介绍、说明、推荐的服务工作,而不宜采取替当事人做决定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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