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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的权利人是全体业主,涉及小区物业事务的其他相对方,如建设单位、物业公司等机构和个人,都必须尊重权利人意志。从新闻报道反映出的枫露皇苑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可以看出,违背权利主体的意志实施的违法行为对小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影响和破坏。
在目前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实现小区物业的平稳交接有三种途径:
其一,通过行政强制执行。关于物业拒不撤离的行为,《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北京市针对物业项目的更换交接更是制定了一系列“最严格”的政策文件和相应制度程序: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成交接。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相应的交接义务,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对“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形还规定了罚则。业主大会应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处罚执行。此外,对于不符合经营管理主体和经营范围的行为,依据《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向工商部门申请行政处罚执行。
60日期限已近,还必须预防发生涉黑、暴力事件。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项目交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本辖区内物业项目交接纠纷。业主大会应与镇政府、区房管局积极沟通,制定撤离和交接的完整预案和保障小区安全平稳过渡的各项措施,申请全体业主与政府有关方面积极配合的联合执法。
通过行政强制执行的途径应该是首选的,也是最为经济的。政府的首要职责在于维护社会秩序,面对任何突破秩序底线的行为,政府必须出手;政府不出手,个别现象就可能演变成普遍现象。
其二,通过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实施交接。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委托独立审计、法律、档案等服务机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社会中介机构解决物业项目纠纷,由专业部门指导、帮助小区平稳过渡。
其三,通过诉讼解决。前不久,北京西城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帮助某小区物业交接顺利完成,这些经验都是可以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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