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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山寨社团”,更要正视“山寨管理”
朱四倍
//www.workercn.cn2016-03-18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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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民政部官方网站消息,近日,该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开通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目前已首批公布了包括中国公益总会、中国担保协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在内的203家“山寨社团”名单。(3月16日《新京报》)

  曝光“山寨社团”契合民意,符合社会要求,而我们对“山寨社团”的整治决不能仅仅停留于此。正如新闻所说,“山寨社团”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相近甚至相同,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内敛财,敛财手段包括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可以说,用相似的名字以假乱真,进行浑水摸鱼,是不少“山寨社团”的生存之道,但问题的关键是:仅仅凭借一个名字何以就能进行一些非正当活动呢?甚至促使企业或个体付出“金钱”的代价呢?

  这与社会大环境有关,更与我国社会组织自治空间不足和协会管理不当有关。事实上,就连我国一些主管部门下属的协会同样也在进行着不法的勾当。全国牙防组曾通过违规收费对佳洁士、两面针、冷酸灵、乐天等知名企业的牙膏及护牙产品进行认证,闹出了“两张桌子忽悠13亿人”的丑闻。对比之下,正规协会又比“山寨社团”强多少呢?

  在笔者看来,根源就在对协会的管理乏力上,造成一些协会只顾发财而忘记了协会的真正职能。有着合法身份的行业协会却有着许多“非法”的权力。一些行业协会成了政府的客串角色,公开行使着政府不想行使或不敢行使的权力,如审批和年检等;另一些行业组织代行了行政机关的部分执法职能,如打假、认定与追查虚假广告等;还有的行业组织凭借着自己的影响力,打着公益幌子,干着赢利的勾当。

  由于体制原因,对协会的监管属于多重监管,导致“不该管的大家都在管,都要管,管的管不了,管不好”。正如学者所说,由内部同一监管部门操作,自己监管自己,在实际运行中根本无法操作,形同虚设。由于监管责任不明和对监管者缺乏必要的责任约束,造成了监管机构自身的腐败和监管行为的非规范运作。因此,面对“山寨社团”,除了曝光,就要正视“山寨管理”的问题——不想管、不愿管,无法管等弊病。要制定严格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加强对行业协会遵纪守法与实际运作的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专门的机构,受理企业、个人等其他监督主体对行业协会及其会员的投诉活动。当然,也要协会的自律意识、自治精神的发挥。

  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消除“山寨社团”的滋生土壤,为行业协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在促使合法社团合理发展的同时,消除“山寨社团”的蔓延空间,进而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行业自律组织,而不仅仅是充当政府的代理人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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