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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涵涵:“司机驱赶产妇”是文明之耻
//www.workercn.cn2014-08-22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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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晚上11点多,在京台高速由南向北K458公里处,一名乘坐高速大巴客车去济南的产妇自称即将临盆,却被客车司机赶下车。结果,产妇在高速路边自己咬断脐带产下一名女婴。报警后等待救助的过程中,这名43岁的彝族产妇还抱着孩子步行了近6公里。被送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后,母女平安。(8月21日广州日报)

  产妇,43岁,高速路边、自己咬断脐带生产……组成一幅冷峻、揪心的画面,想想孕妇生产的各种痛苦和危险,倘若有丝毫的不测,后果不堪设想。

  有人说,司机可能迷信“车内不能见红,不吉利”的说法,才把孕妇丢下车,且不说封建迷信本不足取,退一步说,所谓图吉利,信奉神灵,无非是祈求上苍保佑阖家平安,也应该明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古训,何况孕妇身系两命?再者,乘客购票上车,就与司售人员达成运输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故而,“司机驱赶产妇”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置乘客生命于不顾,理当严厉追责。

  而同样令人寒心的是车上的其他乘客。假如有乘客对司机的行为表示反对,对孕妇的危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假如有乘客对孕妇给予帮助,或许司机会改变主意,最起码将其带至安全地带,不至于将其冷酷地抛弃。或许有人担心耽搁路程、或许有人不想惹麻烦,然而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生活越来越富裕的同时,人们的心灵变得越来越狭窄越来越贫瘠。人们匆匆赶路,急于去获得,“高速”路上却丢失了太多太多,比如关爱弱小的怜悯之心、比如推己及人的传统美德,比如扶危济困的现代文明。

  孕妇身负着一个家庭的希望,也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理当处于家庭和社会的重重关爱之中。常言道,一个社会对待妇女儿童的态度,是一个国家公民化、文明化的进步标尺。人们常常感叹人心不古、世道冷漠,殊不知我们每一个行为,每一种态度都铭下文明进程中道德与人性的刻度。“司机驱赶产妇”是文明之耻,“咬脐自产”叩问人性温度。

  所幸路政值班巡查人员及时赶到,彝族产妇送院治疗后,母女平安。只是我们不知道母亲该如何向孩子讲述这个悲喜交加的故事?而孩子又该用何种眼光打量这个社会?若干年后,长大成人的她该如何“回报”这个世界?我们现在的作为或许就是未来的答案。(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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