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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慎用“转发”键也是公众的治谣责任
//www.workercn.cn2014-08-18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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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勃兴以来,养生党、鸡汤党以及揭秘党等等,日渐成为高阅读、高转发、高传播的新媒体宠儿。各种养生知识、心灵鸡汤、内幕消息在拇指不经意点击之间,漫天飞舞。夺人眼球与耸人听闻之余,当然少不了各种谣言与诳语。

  有网友戏称微信朋友圈里的转发信息,七个假八个赝九个虚。发布这些虚假信息的公众号,很多都是在做微信营销和推广,骗取关注赢得粉丝。公众有需求,商家要“集赞”,新媒体谣言四起,因此不能说不正常。但换个角度,如果新媒体谣言长期没有监管没有规范,那才是不正常的。

  国家网信办日前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十条规定规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就是剑指新媒体谣言。规定明确划出了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在法律规范的层面,对虚假信息与各类谣言的产生与传播,相信会起到遏制作用。

  法规的空白已然填补,现在更值得说道的倒是铺天盖地新媒体信息的“消费者”。朋友圈兼具“大喇叭”的媒体属性,能迅速产生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效果。面对杂芜的信息,随手转等社交心理习惯,客观上助长了谣言的传播。看到一条内容惊爆又貌似颇有道理的信息,我们的第一反应是懒得细想并且立即转发,还是有所质疑并且管住自己的手?

  我想说,慎用“转发”键也是公众应该承担的治谣责任。在微博、微信时代,每个人都在“圈子化生存”,一个又一个的圈子构成了“微”世界,但这些圈子又是互相粘连的,沟通彼此的毛细血管异常丰富。因此,一方面人人是“记者”,人人办了面向朋友圈的自媒体,另一方面又借由“熟人的熟人”关系,将一条消息在短时间内以几何级扩散。

  因此,千万不要以为你的一次“转发”无关紧要。面对各种扑面而来的可疑消息,我们应该用理性的思辨和负责的态度,承担起属于自己的那份治谣责任,让谣言信息到你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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