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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媛:冤假错案,不能止于赔偿
//www.workercn.cn2014-06-0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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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各地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然而,部分法律人士指出,近年来公开纠正的冤假错案,都是国家财政进行了赔偿,并未有公开信息显示,相关办案责任人被追偿,甚至连承担一部分赔偿都没有。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没有发现是故意制造冤案,都是在组织内部,按照党纪政纪来问责。

    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个冤假错案就会毁掉一个家庭、毁掉一个人的一生,是任何赔偿、金钱都无法弥补的。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追究责任,应当责令其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然而现实中,对责任人的追责、追偿往往难以落实。

    法律应该是正义的化身,不公正的审判,比犯罪本身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加强责任追究制度,而且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使得每一名公检法人员都能够做到尽心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对待每一件案子,使每一件案子都能够体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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