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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作物增产带来的耗水量增加
李保国 黄峰
//www.workercn.cn2016-04-21来源: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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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0年中国人口将达16亿峰值,对食物的需求也将达到高峰。食物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的水,其中既有“蓝水”即来自地表和地下水体中传统的灌溉水,也有“绿水”即被农田系统或土壤拦蓄的天然降雨。而水和粮的关系是一个互为因果的关系,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农业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中规定了各省市自治区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的“三条红线”。其中,用水总量到2020年控制在6700亿方,到2030年控制在7000亿方。

  然而,这两条红线并未涉及部门间配置。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发展、生态环境需水量增长的大背景下,农业用水受到了很大挤压。到底需要给农业配置多少水才能满足2030年的食物生产需求?这是必须回答的重大科学和决策问题。2015年《全国农业发展规划》则进一步要求:我国农业要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其中的“一控”就是要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因此,我国将实施农业用水红线管理、推广节水灌溉、发展雨养农业。

  那什么是农业用水红线呢?其数值是多少?划定的科学依据是什么?

  农业用水红线是指为确保粮食安全和水安全目标,分配给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最低限度用水量,包括配置给农业生产的“蓝水”量(农田、林、果、草地灌溉;鱼塘补水;牲畜用水),以及耕地接受的“绿水”量(天然降水量)。农业用水红线中的“蓝水”部分是对“用水总量红线”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在划定过程中,要参考农田灌溉单位面积的用水量和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系数。但灌溉利用系数主要评价的是灌溉工程的效能,而农业用水红线主要是以耗水(蒸散量)及其单位产出(作物产量与作物生育期实际蒸散量之比,即单方耗水的粮食产出或水分生产力)为出发点“倒逼”农业需要的底线用水量。作物的水分生产力是一系列生物物理(气候、品种、土壤、耕作、作物管理)和社会经济(种植结构、经济管理)因素的综合体现,所以依据水分生产力倒推“蓝水”取水量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

  红线中的“绿水”分量是指耕地降水量,主要受耕地数量和质量及其时空变异、地形和地质地貌以及天然降水量等因素的影响。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的加强和规模扩大,耕地吸纳并保持天然降水的能力将稳步提升。而天然降水量则会受到气候模式和气候变化趋势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但是未来气候变化趋势和降水变化以及农业生产之间的关系可以定量判断。因此,红线的“绿水”分量也可以相对准确划定。根据我们的估算,农业用水红线的灌溉“蓝水”部分是3800亿方,“绿水”部分4500亿方左右。

  划定了农业用水红线,就要严格执行农业的节水措施。如何评价和实行真实的节水呢?传统上,农业节水评价的误区在于只重视水分在局部(农田和渠系)而忽视其在全局(灌区和流域)中的运动和转化。因此,在其主要评价指标“输水效率”(主要评价灌溉系统输水效率的灌溉利用系数)中所谓的“浪费”。从全局考察,实际上被区域中其他用户重复利用和消耗,所以在评价节水效果时,大大高估了实际节水量,造成所谓的“纸上节水”。

  最近20年来,在全球农业用水治理创新的核心理念和实践中,节水评价的重点已经从单一评价“输水效率”转移到综合评价“输水效率”(灌溉利用系数)和“耗水效率”(单位蒸散耗水形成的产量,即水分生产力),评价实行节水措施的区域所减少的净耗水量(蒸散量)、地表水和地下水无效流失量、农作物增产部分所增加的净耗水量所实现的“真实节水量”。

  粮食生产对耗水的需求是刚性的、不可减少的,粮食增产必然带来耗水和用水量的增加。因此,农业节水的最终目标是要“减少粮食增产所带来的耗水量的增加”,即提高水分生产力,实现“效率型真实节水”。当前结合“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实现灌溉利用系数和水分生产力的双赢,使得实际进入农田的降水和灌溉水真正能够“下得去、存得住、用得上”,才是实现“真实节水”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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