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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负面清单制度出台,让资本运行通畅
//www.workercn.cn2015-09-25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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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到2018年,我国将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地方政府需进行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

  意见不仅明确了全面推广的时间表,还强调了调整权限,可见决策层对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视以及对负面清单制度寄予的希望。

  事实也是如此,负面清单制度作为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殊途同归的改革方法,就是从新的角度、新的落脚点对企业的禁入提出要求,明确告诉企业,哪些地方不可以进、哪些事不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为。反过来,也告诉政府,哪些方面不可以限制、哪些方面不可以不管、哪些方面不可以失位,从而将政府的权力转化为责任,将企业的负担转化为权利,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把企业应当承担的各种责任,尤其是是社会责任进行了更加明确的界定。

  应当说,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责任、权力的界限都更加明确了,哪些能为、哪些不能为的目标也更清晰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政府也好、企业也罢,如果违反了负面清单上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采取措施。

  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毫无疑问也给了市场准入更大的自主权,给了政府和企业更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调整机会。更重要的,这也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之一,更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充分体现。如果市场对资源配置不能起决定性作用,企业不能成为市场主体,也就不可能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对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与往来也将直到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诚然,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也是一次具有更多自主选择权、自我决策权的良好机会。也就是说,今后,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只要符合负面清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超越负面清单所确定的进入范围,就都能够自由地进入中国市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地退出中国市场,形成真正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的良性运转机制。

  而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也无疑给了目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李嘉诚撤资事件一个更好的解释和说明机会,一个更应当从深层次理解和思考的通道。因为,如果对李嘉诚的撤资行为都不能接受,还谈什么负面清单制度呢?要知道,负面清单制度是不可能限制资本撤离的,也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相反,不管是李嘉诚还是张嘉诚,如果违反了负面清单制度中的规定,则也决不能因为他是李嘉诚、是亚洲首富就网开一面。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才是负面清单制度最高的目标,也是负面清单制度必须达到的目的。

  虽然李嘉诚进入内地时,尚没有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甚至没有这个概念。李嘉诚的进入,主要是通过相关方面的审批形成的。那么,他的撤资,是否也需要有关方面审批呢,显然是不需要的。别说正在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就是不推行,也不会有这样的限制。那么,所谓的别让李嘉诚跑了,到底居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值得关注。退一步讲,就算李嘉诚在内地投资和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现象、权钱交易情况,那也不是限制其撤资的理由,而应当交由有关方面调查和处理。

  而针对李嘉诚撤资,除了有人提出别让他跑了之外,还有一种观点就是他不会再回来了,甚至要求不允许他再回来。显然,这又是一种非常可笑的想法。一方面,回不回来,完全是李嘉诚自己的事,就象他自己所言,他就是一个商人,商人就需要把利益放在首位。那么,就不应当用道德绑架的方式,把李嘉诚的进出当作什么政治问题、政治因素;另一方面,不允许李嘉诚回来,那就更是无知之谈了。负面清单制度上是不可能出现撤资以后就不能再回来的条款的,又凭什么限制他回来呢?不然,负面清单制度岂不是打国人自己的耳光。

  既然负面清单制度出台了,那资本的运行也就更通畅了。至于道德上有什么需要思考的问题,那也只能让位于法律、让位于市场、让位于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上没有限制的行为,就不存在限制的问题。李嘉诚如此,其他资本和投资者也是如此。负面清单最大的特点,就是公平。没有公平,就没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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