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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以加快监管转型助推经济转型
//www.workercn.cn2014-07-09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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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市场发展往往要被动地适应监管;而未来的监管,要更好地主动为市场发展服务

  今天国务院公开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就市场监管体系的转型做了重要部署,这也是我国经济转型中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个有效的市场,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的有效作用。客观地看,过去一段时间,改革的重心放在市场决定作用上,简政放权有序推进,负面清单加快制定。这在释放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一方面就是如何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保护市场环境、保持市场秩序。

  在推进经济转型,走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政府的作用不是“大”与“小”的简单权衡,而是“有效”与“无效”的权衡。客观地看,过去我们在市场监管这块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其有效性亟待提升。例如,在市场环境上,垄断、尤其是行政垄断已经制约了市场的发展;在市场安全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问题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这一切反映出,当前的监管体制确实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这客观上也对经济转型形成阻力。

  这次出台的关于市场监管的意见,最突出的就是转型色彩比较浓。在监管的理念上,既突出了简政放权,又突出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和社会共治。这五点集中起来,实质就是从过去的行政监管为主转向法治监管,从过去建立在政府主导基础上的监管转向建立在市场决定基础上的监管。换言之,过去的市场发展往往要被动地适应监管;而未来的监管,要更好地主动为市场发展服务。

  整个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重大任务,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二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三是夯实监管信用基础;四是改进市场监管执法;五是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六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七是完善监管执法保障。这基本上涉及到监管的全方面。

  但是,从改革的实际情况看,监管转型触及的是政府切身利益,在实践中对落实监管转型各项改革措施的难度不能轻视。比如“解决多头执法”,这是打破“九龙治水”、消除监管盲区的问题。但实践中,相当多的执法主体成为收费主体,客观上形成了强大的利益主体。要清理取消那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法队伍,势必面临强大的利益阻力。以此,需要制定更为详细的操作方案,把现有监管机构的职能、编制等全面公布出来,接受社会监管,从而形成强大的改革动力。这些改革到位了,监管转型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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