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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漫:公共事务:非逐利银行应尽之责
//www.workercn.cn2014-06-09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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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近日要求各家商业银行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的贷款需求。然而,时隔半个多月,各家商业银行首套房贷的审批速度虽有明显提速,但贷款利率却也有所上升,房贷收紧的局面仍未得到明显缓解。

  进入二季度以来,全国商品房量价齐跌迹象日趋明显。央行“喊话”是对保护楼市刚需政策的重申,也是为了防止因楼市深度调整而产生的负面冲击。从以往的执行情况看,商业银行唯央行马首是瞻几乎成为惯例。如今,商业银行却我行我素地继续收紧房贷利率,集体释放出“我的贷款我做主”的信息,对此央行也没有进一步严控手段,这似乎预示着以市场为主导配置金融资源的时代已渐行渐近。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存款保险制度框架日趋明晰,银行破产将成为可能;而去年以来受互联网金融影响产生的“存款搬家”现象,也挤占了银行传统的高利差空间。这些变局正倒逼商业银行树立市场化经营理念,其在房贷业务中没有选择听从央行喊话正是市场主体避害与趋利本性的体现。

  一方面,当下房地产市场风险已有明显暴露。数据显示,今年5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环比上月下跌0.32%,是连续环比上涨23个月后首次环比下跌。这意味着,作为抵押物的商品房价值有缩水可能性,而不久前温州地区大量爆发的“弃房”现象也给众商业银行敲响了警钟。一旦银行房贷资产沦为坏账,拍卖变现不仅手续烦琐,而且在楼市不景气的语境下还可能遭遇流拍与打折。依照收益与风险相对等的市场逻辑,利率同向变化就成为必然。另一方面,房贷业务的吸金能力正在下降,目前其盈利空间远不及中小企业贷款,由此成了银行业务中的“鸡肋”。

  事实上,满足个人住房首次贷款需求,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基本居住消费,其本身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全力承担的公共民生工程,并非逐利商业银行的应尽之责。在“无形之手”调配资源意识逐步强化的今天,要求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指令,很可能因与市场主体诉求背离而落空。

  放眼长远,房地产业保障功能的完善还需要行政部门发力,在强化、完善既有公积金制度的同时,效仿海外发达国家成立专门的住宅金融机构服务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融资需求。而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只要经营行为合规,就可以自由支配借贷资产,其最终绩效可交由市场进行公平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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