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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集体逃票”需失信惩戒机制
斯涵涵
//www.workercn.cn2018-05-23来源: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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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逃票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行为,就需要加大违规成本来加以规范,纳入诚信记录便是一个有效举措。

  双手支撑起身体,双腿上抬越过地铁检票闸机,实在跳不过去则从闸机下钻过……近日,多名乘客地铁“集体”逃票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据视频拍摄者称,这一幕发生在本月19日成都地铁4号线非遗博览园站,当时成都“草莓音乐节”首日演出刚散场,地铁内客流量较大。(5月22日《新京报》)

  对于此事,不乏为之辩护的声音:有的说因为一些乘客懒得排队,也有人说成都地铁应对大客流的方案措施不到位,闸机口没有工作人员值守和疏导,但无论怎么辩解,都无法摆脱地铁“集体”逃票这种客观事实。

  去参加音乐会等大型活动,人群聚集在一起,散场及乘坐公共交通都会出现一波“瞬时大客流”,每个参与者都应该做好心理准备和出行预案,尤其是在人群拥挤之处,更要遵守必要的秩序,以免引发踩踏、拥挤事故。

  刚刚受过音乐的高雅熏陶却做出如此不雅的事情,还要拿音乐节来背锅,实在让人无语。实际上,不管开不开音乐会,每个城市地铁逃票事件都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当逃票行为此起彼伏,屡禁不止,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行为,假借各种理由来开脱或用素质理论来应对,未免空泛乏力。

  乘坐公共交通要买票,这是民事合同中的法定义务,也是妇孺皆知的基本常识。然而逃票,在很多人习惯思维中都属于无伤大雅的小瑕疵,甚至恶作剧似的小动作,不足为奇。加之地铁人流量大,监管有难度,受到处罚的机会和成本小,例如《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乘客无票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规成本低,使得逃票者不乏其人。

  地铁逃票轻而言之减少了地铁收入,影响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重而言之损害公共利益,破坏诚信道德,败坏社会风气。不能说每一个逃票者都有着恶意或故意,然而,千里长堤毁于蚁穴。逃票行为的低成本无形之中放任了这种歪风邪气的蔓延,从而导致一些人缺乏对规则的敬畏,破坏了公序良俗和公共秩序。

  《论语·为政》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国外许多国家,早已将逃票与公民的诚信记录联系在一起,逃票一旦查出,将是难以抹去的污点,对逃票人员的信用产生影响,逃票人员为此可能付出无法顺利贷款等代价。这或许是许多国家公共交通系统逃票甚少的原因之一。可见古往今来讲求信用是为人立世之本。倘若我国地铁逃票也有如此严重的后果,相信没有这么多人敢群起模仿之。

  地铁“集体”逃票呼唤失信惩戒机制。当逃票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行为,就需要加大违规成本来加以规范,纳入诚信记录便是一个有效举措。莫以逃票事小而为之,莫以“守信”而不为。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地铁管理机制,加大逃票的违规成本,将强烈遏止失信者在信贷、个人消费等方面的“逃票机率”,倡导守法崇德的良好风尚,必将大大增强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和道德自觉,真正做到将信用化为打击逃票、鞭挞“无信”的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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