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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醉酒缘于有“令”不行
刘逸悠
//www.workercn.cn2017-11-08来源: 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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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7日消息,近日,有群众通过媒体举报我院芦洪市法庭法官魏凯扬醉酒开庭导致休庭,我院迅速组织力量,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初步调查,魏凯扬应同学杨某某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审判席上休息。(11月7日《中国日报网》)

  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公职人员饮酒厌恶反感,多数党员干部对公务饮酒也是有苦说不出,公务员“禁酒令”的出台是合民心顺民意之举,所有公职人员都应该遵守。但作为法官的魏凯扬中午与同学叙旧饮酒,以致下午的审判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严重损害党政形象,势必将受到处罚。

  公职人员不能当“禁酒令”为一纸空文,工作日午间饮酒看似小问题,却有大隐患,任其发展,极易导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甚至引发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影响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魏凯扬无疑是反面典型,起到了警示作用。

  中午饮酒危害之大,对此,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群防群治,让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让党员干部午间不敢饮酒。

  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政治素养,提升免疫力和抵抗力,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摒弃公务饮酒之风,将“禁酒”可在脑海心间,形成“条件反射”遇酒就说不。

  导致法官魏凯扬开庭醉倒法庭,导致休庭事件的主要原因是魏凯扬有“令”不行,禁酒令早已颁布,但在魏凯扬这里却被束之高阁,心怀侥幸,把与同学的叙旧情置于了法律规章之上,本想以酒增进同学情,最终却因酒丢了大好前途,实属不值。所以,广大干部应引以为戒,要把“公务活动不饮酒”像“开车不喝酒”一样成为一种常识扎根心中,化作行为准则,引导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合格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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