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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贫困是人权进步的必由之路
李杏
//www.workercn.cn2016-10-19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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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发表《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系统阐述了中国的减贫发展与人权进步。白皮书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已有7亿多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中国的减贫行动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

  与贫困的持续斗争,是人类历史上始终无法回避的一页。怎样消除贫困,贫困到底能不能彻底消除,一直是世界性难题,困扰着许多国家和地区。作为现今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摆脱贫困的任务异常艰巨,但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用一系列惊人的数据向世界展示了在减贫事业上取得的显著成就。

  联合国《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显示,中国极端贫困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61%,下降到2014年的4.2%,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从一半以上的人口处于极端贫困状态,到进入全面脱贫的最后攻坚阶段,三十多年间发生的惊人剧变,让中国的面貌焕然一新。

  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贫困,这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政治承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世界性的伟大创举。提出这样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充分展示了中国在全面脱贫斗争中的坚定信心和强大行动力,也体现出我们在发展上的制度优越性。事实证明,中国所取得的减贫成就,为全人类消除贫困的理论困惑打开了一扇窗口,为全世界的减贫事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更重要的是,让数亿人摆脱贫困,改变生存的境遇和质量,这也是对人权事业的巨大贡献。

  “人权”集中了人类的一切完美追求,也只有在最大的限度内让作为个体的人获得全面发展,它才能真正实现。这也意味着,如果无法消除贫困的阴影,人权就只能是空洞的理想。只有让人摆脱贫困,有机会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有能力根据自己的意志追求有尊严的生活,共享国家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发展,附着于人尊严生存的一系列权利才可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获得发展的自由和权利的主张提供了现实条件,这是其区别于其他制度的显著特征,也决定了中国在世界减贫和人权事业上的积极姿态。

  人权事业的根基是价值层面的追求,改善中国和世界人民的生存境遇,为全人类的共同进步而努力,是中国一以贯之的发展理念,也是一个大国应当承担的道义责任。正因为如此,中国在致力于自身消除贫困的同时,也积极展开对外合作,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同舟共济,攻坚克难,支持和帮助他们消除贫困,为各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每一个人生存状态上的积极改变,都是世界人权事业的点滴进步,中国能为这份伟大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成为强有力的支撑,获得世界舞台上的话语权,既是光荣的使命,也是重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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