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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场:档案保管不应成“暴利”行业
//www.workercn.cn2014-08-13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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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毕业季,对高校毕业生来说,如果不是到机关当公务员或者在国企就职,找到工作后还需要操心一件事——给自己薄薄几页纸的档案安个 “家”。安“家”需要花钱,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面向庞大群体收取的这笔档案费,着实是个“天文”数字:北京每年收取的档案费超1亿元,广州华南人才市场每年收费也有数亿元。据专家估算,全国每年人事档案收费至少达数十亿元。(本报昨日3版报道)

  依据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丢弃或销毁。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人才,档案都有单位专人管理,个人无需交纳管理费。私企员工、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者、自费出国留学及办理移民手续的人员、“跳槽者”和异地求职人员等“无编”人员,则需要办理档案托管手续。于是,从事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的各级各类人才市场应运而生。

  其实,人才市场名为“市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运作,大都是挂靠在人社部门下的事业单位。并且,档案保管属垄断业务,由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从档案用途看,没有将档案及时存入政府指定的人才市场,将影响今后的转正定级和职称评定,还会影响继续深造、报考公务员、出国出境、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等。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档案人人都离不了,档案托管人人都需要,而档案管理费则是多数人回避不了的硬性支出。

  按理说,就业和社保经办机构在国家规定中属于公益服务性质,档案保管也应该是公共服务,但现行的档案托管采取的却是商业收费。

  吊诡的是,与市场接轨的收费,并未提供名副其实的服务。据了解,由于手续繁琐和服务不佳等问题,全国每年仍有大量弃档、“死档”出现。尤其是随着就业形式的日趋多样化,部分用人单位不再要求从业者提供人事档案,导致新就业者的档案观念逐渐淡漠,“弃档”和 “死档”现象日趋严重。譬如,北京170万份档案中,可流动的档案近164万份,比例在全国较高,由于庞大的体量,目前“失联”逾5年的“死档”也有61334份。

  值得质疑的是,本应作为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公益服务的档案保管,为什么还要收取费用?收取的大量费用都花在何处?

  据了解,全国尚无哪个省市公开过档案保管费的具体使用、支出细目。毫无疑问,对每年数亿元的档案管理费,理应由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向社会公开经费使用情况,防止成为某些部门的“小金库”。令人欣慰的是,按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事实上,这项备受争议的收费,在江苏省等一些地方已经取消。

  面对一个城市动辄数十万乃至上百万份纸质档案,固然需要专职管理人员从事管理服务,但这不应成为收费的口实,更不应成为回避公共服务的借口。

  档案是法定强制归口管理的文件,不是个人主张建立的,理应划入公共服务范畴,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日常运行成本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随着时代变迁和信息化发展,为改进档案管理服务方式,档案信息化理应成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手段和发展方向,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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