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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勇斗歹徒考生,理应“免试保送上大学”
//www.workercn.cn2014-06-09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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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2名学生高考前勇斗持刀歹徒,因伤重无缘高考。教育部表示待他们身体康复后,教育部门将为他们组织单独考试。(本报今日7版报道)

  为见义勇为考生组织单独考试,非常值得肯定、也让人颇感欣慰。但如果仅止于此,难免让人产生一种意犹未尽的“不够给力、到位”之感,何妨进一步给其一个更干脆彻底的“免试保送”资格呢?

  如果教育部门愿意这样做,在现行政策范围之内,并不缺乏相关政策依据的。一方面,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明确提出,要 “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一定优待”。

  而另一方面,在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中,实际上也一直存在“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即可“免试保送上大学”的途径和通道。如依据教育部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省级优秀学生”“获得全国奥赛一等奖”“外语类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考生,都“具备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表面上看,江西见义勇为考生似乎并不明确属于以上5类考生的范围,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精神,显然也不难为其争取到这样的“免试保送”资格。其一,江西省教育部门完全可以依据其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迅速评定其为“省级优秀学生”。“勇斗持刀歹徒”“冒险救了一车人”,如果这样的学生不算“省级优秀学生”,还要怎样才算?这正像有媒体评论指出的,尽管没有参加高考,但勇斗歹徒的行为已经交上了一份满分的 “道德答卷”。其二,同时,教育部门也完全可以参照“公安英烈子女”标准,给予其“保送资格”,“英烈子女”尚且可以保送,见义勇为者本身就是英雄,当然没道理不保送。

  另外,还应看到,即使不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行为,而仅从确保见义勇为者顺利康复的角度来看,相比“组织单独考试”,直接将他们“免试保送上大学”实际上也显得更为合理必要、现实可行。据报道,两位考生因见义勇为身体所受的伤害,伤势都相当严重,“柳艳兵背部、头部各被砍了一刀,头部颅骨出现裂缝,再砍深一点就没命了”,“易政勇则一根左肋骨和左手臂筋被砍断”。面对这样严重的伤势,较之仍需再次备考的 “单独考试”,直接的“免试保送”显然也更有利于他们安心养伤、尽快康复。

  更不用说,给见义勇为考生“免试保送资格”,此前也并不缺乏先例,如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均有多位抗震救灾小英雄,因其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而获得免试保送资格。抗震英雄是如此,勇斗歹徒的英雄当然也理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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