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用法先要学好法
岳燕林
//www.workercn.cn2016-01-26来源: 中工网—《山西工人报》
分享到:更多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将“学法用法”摆上党和国家战略层面作出部署。作为党的工会干部,要敏锐地认识和把握这一重大时势,自觉而主动地抓紧学法。

  抓紧学法是增强法治意识的前提。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就是依法办事。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大众只有坚持了依法办事的原则,才能保证“依法办事”在社会上行得通、行得正。而这种意识的形成、规则的确立和行为的养成,前提只能是学习。只有通过学法,才能明了“法”的规则是最好的规则,从而真心拥护依法治国,并做依法治国的坚定践行者。特别是当前党中央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会干部只有抓紧学法,才能紧跟大局不掉队,当好政治明白人。

  抓紧学法是提高用法能力的基础。依法治国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要保证自己的日常工作和处事行为都合乎法、中于规,没有捷径,只有学法。我们知道,我国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社会治理的每个方面都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要求我们明了、掌握和遵循,而不能想当然、凭直觉、凭印象。而且,现在社会前进的步伐越来越快,工会干部只有抓紧学法,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才能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常态,展示厉行法治的新作为。

  抓紧学法是履行维权职能的保障。做好党的职工群众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党中央交给工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完成好这一重大使命,工会干部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让工会工作和工会活动在国家法治的框架内来有序运行。特别是对与职工的劳动就业、安全卫生、福利社保、民主管理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会干部必须了然于胸,其中的关键条款更应烂熟于心,以便运用起来得心应手。工会干部通过学法,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让自己的履职行为起于法、行于法、止于法。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