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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兆成:小贩管理立法,城管小贩手拉手还远吗?
//www.workercn.cn2014-07-08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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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将通过政府划定“合法摆摊区”的方式,允许路边摊存在。(7月7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城管与小贩已经成了一对冤家,孰是孰非一时也难以有定论,然而,如何解开这对冤家之间的死结,笔者有自己的见解。笔者认为,导致城市管理越管越难,越管越乱的根本原因,相当程度上正是出在这个穷形尽相的管字上。大禹治水能够成功,而他的父亲鲧却失败身死,给人的经验教训就是堵不如疏。与其极大地浪费执法资源,不如政府直接划定“合法摆摊区”。

  政府划定“合法摆摊区”可以实现互利共赢,道理很明显:要不是就业困难,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谁愿意当“走鬼”?政府划定“合法摆摊区”的方式,允许路边摊存在,一方面可以将小贩的“管理”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城管不必“在场”,从而消除小贩生存权与政府对城市社会秩序的控制权的矛盾。

  另一方面,摊贩经济的产生和存在都具有自然合理性,这种商业形式对提供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意义不可小觑。随着社会进步,小贩行业更成为市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小贩集中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内也容易成为一道亮丽的人文风景,只有与小贩建立崭新的“伙伴合作关系”,城市才会更加美丽和谐。

  并且,这种措施也有成功的先例,从1971年起,新加坡开始推行街边小贩迁徙计划。新加坡有着遍布全国的小贩中心,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定点经营,集中管理。据报告,新加坡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所有的街头摊贩都必须持牌设摊的国家。为了保证管理,小贩局的职责之一就是保证小贩中心内没有无牌经营的摊贩,并向有意在小贩中心内设摊的摊贩签发牌照。

  可见,城管与小贩有天然矛盾,但也不存在解不开的死结。只要依靠法治,用法律法规来定位、调节双方关系,双方融洽而手拉手还是有可能的。广州推进小贩管理立法,在依法行政的路上是一个好的开始。

  最终的,广州进行“小贩立法”是小贩与城管漫长的博弈终获成果,但这不表示街头小贩不再担惊受怕。因为偏见和惯性,一项法律从公布到完全实施,又将是一个漫长的旅途。相比于国内其他地区,广州确实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是如何将法条变为现实,又将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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