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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泪请假条”能否唤醒“探亲假”
汪昌莲
//www.workercn.cn2015-10-29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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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二十局某项目部一女员工向领导请假,给出的理由竟是:“快忘了老公长啥样了,我想去看看”,初看还以为挺幽默,但许多工科生说,这在业内是正常现象,经常一年半载待在项目一线工地。

  相比女教师“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辞职信,女员工的这份请假条,更值得人们关注。这份“催泪请假条”,能否唤醒沉睡了30多年的“探亲假”?

  不可否认,直到如今,许多人根本不知道带薪休假制度中,还有一个法定的最长可达45天的探亲假,而且已经悄声无息地执行了30多年。可以说,执行了30多年的探亲假,几乎成了一项“睡着的权利”。再者,许多员工不敢休探亲假。这是因为,探亲假说起来是“带薪”,但实际上“带薪”也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专利”;而对于企业员工来说,连加班工资都难以保障,何谈能够享受得到带薪探亲假?比如,在某国有银行工作的鲁小姐表示:“现在的绩效收入都和工作量挂钩,休大半个月的探亲假,基本上这个月除了一点基本工资外就什么都没有了,不划算。”想必持鲁小姐同样态度的企业员工不在少数。特别是,一些企业受利润驱动,可能会设置一些限制性规定,逼迫职工忍痛割爱放弃探亲假。还有,本来这个假,有关方面就没有做过多的强调,加上员工有的不知情有的不敢休,单位便装糊涂,不露声色地将这个假“贪污”了。有的单位是“苦劝”员工,使其“主动”放弃了探亲假。

  只有给我探亲假,才能常回家看看。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应提高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力,莫将探亲假长期锁在“深闺”。毕竟,带薪探亲假,是一项社会福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的特别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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