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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超:年节福利究竟该怎么发
//www.workercn.cn2014-09-14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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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人民日报》一篇评论得到了不少人的叫好。《反腐反的是什么?》这篇文章指出不少单位借着反腐的名义停了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有的人甚至可谓包藏祸心,阳奉阴违,歪念中央的“反腐经”,把基层广大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和某些人的各种“公务腐败”捆绑起来,荣辱与共,好激发出基层的反弹来给中央施压,为自己将来恢复往日的各种公务待遇“架桥铺路”。不得不说,反腐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出现这种对中央路线的变相抵制其实毫不奇怪。有的地方还擅长“斗转星移”之武功,高调地把压力全部加在基层干部职工身上,好显示自己执行落实政策多么有力,而私下里自己敛取享受的那些则丝毫不减,只不过是需要稍加隐蔽、注意低调罢了。

   此论既出,可谓妙棋,一洗刷了基层干部职工对中央的误解,把基层的压力转回到了某些“歪嘴和尚”那里。二获得了基层干部职工的好感,因为“正常福利”似乎被承诺将会回归,讨得他们的欢心。然而笔者忧虑的是,正常福利却是一个“难以理解”的概念。正常福利似乎是“正当福利”的同义语了。然而这样模糊的定义也就给那些具体的利益相关者们自己去或者任意想象、或者善意猜测的空间了。然而,基层这种意义上的“正常福利”却未必是法律意义上的正当福利。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薪酬福利体系,涉及公共性资金的使用与分配,在法治国家一直属于议会控制的对象。因为我们很难想象由各个部门单位自己制定自己的薪酬福利体系时,不会偏向自己的私利,不会制定有利于自己的薪酬福利政策。因此民主国家,官员、公共部门雇员、公有企业职工的薪酬福利,应该是一个被法律所控制、并受到议会监督的问题。但长期以来,我们各个地方、各个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却并不非常规范。而中央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实际根本不能反映基层单位工资福利的全部。有的条件好的单位有自己的福利政策,领导为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不论有没有上级的规定,都自行建立起相应的职务福利待遇体系,当然领导本人往往也是这些自我授益政策的直接受益者。而基层干部职工也视此如常,于是形成了关于“正常待遇”的“不正常”预期。其实,与法律和上级政策相抵触的“正常福利”无疑应该被清理;没有依据的,也应该受到严格的审查。这样,当然不只是会触及某些包藏祸心的“歪嘴和尚”的利益,连基层干部职工的既得利益都会受到影响。可这才是民主国家当有的行为。因为更广大的纳税人要问他们的税金究竟怎么花的。

   因此,不能为了减轻上层的压力,就把基层的福利待遇问题和稀泥地处理,不辨是非,以一句“正常福利”之语求安抚基层之效,好像现在基层被取消的都是正常该有的福利一样。民主国家必须建立起合法的国家雇员的薪酬福利体系,这才符合建设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要求。一旦合法建立,关于福利薪酬的变动就必须具备正当的法律理由并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查,绝对不能像现在这样成为某些人为表现自己政策执行力度就可以随意使用的工具,可以任意处分而不必顾及对基层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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