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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庆盛:劳动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www.workercn.cn2014-08-13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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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经过当事人江亚萍15个月的不懈争取,终于画上了句号——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被告鼓楼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江亚萍道歉,一次性支付给江亚萍赔偿款11000元。(8月10日《扬子晚报》)

  据报道,去年4月,安徽宣城籍女大学生江亚萍想应聘鼓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咨询话务员,因非南京户籍被拒绝,她认为遭遇了户籍歧视,于是诉诸法律。对于江亚萍的胜诉,有人感叹“虽胜犹败”甚至“虽败犹辱”,因为耗时15个月的马拉松式维权让她身心俱疲,获得的11000元赔偿可能连维权花销都不够。我倒觉得,不能过于功利地看待这件事情。

  对于这个女大学生说,她矢志不渝地打官司,很有点“不蒸馒头争口气”的精神,并不是为了获得多少赔偿,而主要是为了“讨说法”,证明政府部门不招聘外地人的规定是错的、违法的,现在她的目的达到了;而对于社会来说,她的维权之举颇有“公益诉讼”的价值,不仅激励着后来者,而且为今后类似的诉讼提供了判例。更重要的是,这起诉讼给“积非成是”的户籍歧视敲响了警钟。相比这些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江亚萍获得多少赔偿也许并不重要,她马拉松式艰难维权显然是值得的。在某种意义上,赢得这场官司的并不是江亚萍一个人,而是法律和整个社会。

  江亚萍当初向南京市人社局咨询自己能否应聘话务员,得到了对方否定的答复。换成一般人,也就算了。可江亚萍愣是要较真,她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不讨个说法誓不罢休。细想一下,这种“认死理”是多么可贵的品质,说明其内心充满了对法律的信仰、对遵章守法的执著——国家法律和政策明明禁止户籍歧视,为什么政府机关敢于公然违反?政府机关不守法,又怎么要求社会单位和老百姓守法?

  为什么有些国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甚至沦为一纸空文?原因固然很多,但与社会上敢于较真儿、认死理的“秋菊”太少,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多一些像江亚萍这样的“秋菊”,社会上就会多一些公平公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少一些被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有时需要自己争取,政策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需要每个公民来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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