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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鹏:工资指导线莫成为望梅止渴的“风景”
//www.workercn.cn2014-06-18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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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社局日前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经营正常、效益增长的企业,可按照12%安排员工“涨薪”幅度。效益和去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涨薪幅度建议为4.5%。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顾名思义,它只是指导性的建议,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这也就决定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在很多时候未能被企业采用,成了个摆设。而且其往往让劳动者和企业双方都“泪流满面”。

   一方面,从劳动者角度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时候确实很“漂亮”,但对比到手的工资,劳动者又往往不得不感叹,为什么我的工资总跟不上指导线,企业为何不按指导线标准给我发工资?指导线成了可望而不可即的“风景”,对劳动者似乎并没有多少意义。

   另一方面,处在企业的立场看,企业要生产经营,就得考虑成本。劳动者的工资是企业直接成本之一,涨工资,严格按指导线发工资,企业势必要增加经营成本,弄不好还会影响企业的生存。于是,“想往企业工资指导线以上靠,但没能力涨工资”就成了企业的感受和普遍心态。

   避免企业工资指导线让人“泪流满面”,显然需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最低工资标准线提高,增长幅度调大一些。拿北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当下每月只有1560元,别说这样的最低工资与北京的房价、消费水平等相比很低,就是与各行各业的实际工资、平均工资相比,也是比较低的。但除少部分人的工资会较高外,不少人,特别是基层劳动者,其工资水平往往在最低标准线上徘徊。事实上,也唯有从快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才有望保障人们特别是低收入者的相关权益。

   二要设法为企业减税减负,让企业在相关压力减轻之后,具有为员工涨工资的能力和动力。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和危机的情况下,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确实已相当不易。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其没有国企的强大后盾,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在经济形势稍有风吹草动的情况下,自身生存都成问题。因此,减轻企业压力,特别是通过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帮扶中小企发展,才有望让企业为劳动者提高工资水平。

   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可或缺,但要避免其成为让人望梅止渴的“风景”,显然还需合理增长的最低工资标准垫底,还需要想尽办法为企业减压,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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