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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超:可以“放假”,工作不可“放马”
李超
//www.workercn.cn2015-08-18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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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暑期,各机关事业单位也在陆续安排带薪年休假。记者从北京市纪委获悉,怀柔区纪委下发通知严禁休假中的8种不廉洁行为。其中,除不得公车私用、公务旅游以外,离京和出国都需提前审批,并如实报告外出时间、地点、出行方式等。此外,休假中还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据8月16日《北京青年报》)。

  既然带薪年休假被写进了我国法律,那么就要不折不扣地兑现给大家,这无可厚非,但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同时,还要坚决遵守党纪、政纪的约束,绝不能干顶风违纪的事儿。在各机关事业单位陆续安排带薪年休假的档期,北京市怀柔区纪委推出八项禁令,可谓正当其时。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鼓励弹性作息,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在硬性强调落实带薪年休假的同时,国务院加推“2.5天休假模式”,对于公众来说,这堪称一个大大的利好消息,但同时也对后续的监管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对此,我们不仅要有清醒的认识,更要有积极的应对举措,在保障公民依法休假的基础上,须划定一些圈圈框框,谨防该空间沦为信马由缰的自留地。

  其实,放假不等于“放马”,干部职工该享受的福利固然可以有,但底线、红线不能缺位、不可逾越。八小时以内如此,八小时以外也不例外。“休假想胡来?别忘了,纪委还上着班呢!”这,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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