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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洪:社区塌方式腐败,咋治?
姜洪
//www.workercn.cn2015-06-10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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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一社区遇塌方式腐败,居委会主任单笔贪5000万元。两委成员全部涉嫌受贿,亲属写联名信求情,有居民拒签字。”《法制晚报》6月9日报道所揭开的基层腐败现象,着实令人触目惊心。

  “塌方式腐败”与社区挂上了钩,在局外人看来也许有点出乎意料,但相信那些身处涉案社区的人早就有切肤之痛。看看居民们的心声吧:“人太霸道,心太黑。”“我们的收益打了折扣,他却开上了豪车。”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格局中,这样的“苍蝇”如果不除不防,群众哪来的安居乐业?干部的廉洁形象、国家法律的尊严从何谈起?

  社区塌方式腐败,滋生的土壤并不另类,甚至可以说显而易见。报道提到的两件事很能说明问题:东滩社区土地开发、回迁等事宜,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居委会主任于凡被宣布接受调查后不久,其亲属和居委会的人竟然让村民写联名信保他,结果只是“有居民拒绝签字”,可知签字的是多数。从中可以看到,涉案社区根本没有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社区干部结成利益共同体,互相打掩护;部分居民法律意识淡薄,正义感更是“1ow”到了地平线。在这样的社区,塌方式腐败简直是避无可避。

  值得警惕的是,这样的社区绝对不是仅有的“奇葩”。去年2月,网曝称“坐拥20亿资产”的广东深圳龙岗南联社区原村委会主任周伟思因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上了被告人席。类似案例也屡见报端。

  从官员的行政序列来看,“村官”和社区干部甚至都谈不上是官,但这些不是官的“官”却拥有巨大能量,在土地征用、资源开发、涉农补贴、招商引资等方面有着外人难以想像的自由裁量权。很多基层对于村居干部几乎没有有效监督,村居干部不是公务员,不受国家禁止公务员经商的有关规定限制,而乡镇、街道一级的内部文件规定,也没有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治理基层腐败,有一些理念需要老生常谈,比如建立健全制度约束,将基层事务真正公开,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提高基层干部贪腐的违法成本,把权力关进笼子,等等。关键在于这些理念如何才能尽快落实。从中央巡视组挖出的基层腐败案件看,高层对于危及基层社群和政府关系的基层腐败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所使用的“基层腐败成为普遍问题”的表述也说明,如今,到了依法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基层监督管理的时候了。

  治理社区塌方式腐败,“查”与“管”要兼顾,以查案的持续力度震慑腐败分子,以完善制度的扎实工作铲除腐败温床。该出手时要出手,否则,病入膏肓再医治就回天乏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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