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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洲:“救人免责”须攻克“技术难关”
//www.workercn.cn2014-06-10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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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杭州市人大举行《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拟出台规定:鼓励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危、急、重症病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杭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奖励表彰。(6月8日《贵州都市报》)

  杭州这个规定的核心之处就在于,“救人免责”是有先决条件的,即“具备急救专业技能”;如果盲目施救,造成被救助者死亡等严重后果,救人者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可见,看到有人遇险,救与不救,不仅是个道德选择题,更是一道技术选择题。

  有关研究表明,跌倒是我国伤害死亡的第四位原因,而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则为首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1.5亿。按通常30%的发生率估算,每年有4000多万老人至少发生1次跌倒。见危不救,可能导致老人伤残或死亡;救人不当,也可能帮了倒忙,加重老人病情伤情,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可见,愿不愿意向跌倒的老人伸出援手,是道德问题;知不知道怎样向跌倒的老人正确施救,则是技术问题。为了保障老人的生命和健康,二者都需要作出肯定的回答。一些伤害预防起步较早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对预防老年人跌倒从教育预防、环境改善、工程策略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干预;普及急救方法,也证明对减少伤害行之有效。但在我国,《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还是个鲜为人知的“教材”。

  因此,立法规定“救人免责”,需要急救知识跟进,两者不可偏废。首先,应借鉴杭州做法,研究完善相关法律,让救人者在司法纠纷中承担“零风险”,让讹诈者付出违法成本;同时,全社会都要大力弘扬助人美德,激励见义勇为。特别是,有关部门应针对社会公众制订更加通俗的科普读本,使人们在遇到老人跌倒等危急情况时,既能勇于伸出援手,又能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救人不当带来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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