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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子女照顾老人”显示责任共担理念
//www.workercn.cn2014-10-15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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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记者获悉,江苏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可以给其发月工资。(见10月13日《现代快报》)

  首先,需要解释的是,南京市“聘用子女照顾困难老人”,只是该市民政部门推出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举措的一部分,且这个政策不适用于南京所有老人。具体来说,是面向特困、失能或半失能老人、70周岁以上计生特扶老人以及百岁老人而推出的特殊服务。

  其次,政府雇子女所发的“工资”,只是一种补贴,每月仅是三四百元,绝没有想象中可观。但这仍然是一种进步,至少厘清了关于养老问题的责任分解与担当。

  养老问题摆在子女面前,自然有一个道德律条——孝,不避讳地说,就是这个字支撑着当下的养老大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养老、社会养老本该肩负更多责任,尤其是在当下一对年轻夫妇要承担两对老人养老重任的情况下。

  南京市推出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至少还原了以下两点价值。一是,养老问题从来不只是子女自己的问题,更应该是社会问题和政府问题,尤其是一些老人的养老金不足以支撑去养老院、福利院的费用,以及养老院数量不足、质量不够的当下。二是,即便是子女的孝顺之举,也应该受到政府资助——在养老层面上,政府的“公”和子女的“私”完全能够融合。

  子女照顾老人可以拿补贴,起码告诉世人,在养老问题上,政府与老人的子女都责无旁贷。这样的政策,人性化且有人情味,也带有了一些社会福利的味道。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加之时下不少老人家庭面临“空巢危机”,政府的责任担当和资金投入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即便不能复制南京市的做法,其他地方也应该对这个问题给予充分重视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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