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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最该为谁而记
光明网评论员
//www.workercn.cn2015-07-26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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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陕西东南部的旬阳县,7月25日因一项“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的举措备受关注。记者获悉,作为“扭转社会风气”的新机制,这项举措最早于该县的县委全体会议上提出。不过,尚无消息证实已经有“缠访者”被记入县志。7月25日晚,旬阳县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称,所谓“记入县志”本意不是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的闹事者,通过一种“记录在案”的方式予以曝光,引导公众来对他们进行评判谴责。

  公开报道显示,“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早在本月初就以官方通稿的形式,见诸当地多家媒体报道。通报中的措辞为:“今后,凡是我县重大缠访赴省进京访者将进入县志‘青史留名’,只不过,留下的是遗臭万年的‘恶名’”。而在引发舆论质疑后,当地宣传部门又回应称,只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闹事者。

  可以看出,从“重大缠访赴省进京访者”,到“专业闹事者”,对于到底哪种行为的访民将会被纳入县志,当地的“标准”其实本就是相当模糊的。

  首先看“赴省进京访者”。去年,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明确了将不再受理越级上访。但并未要求对越级上访者进行惩戒,如旬阳这般,动辄将赴省进京上访者纳入县志以令其“遗臭万年”,是否有“过度裁量”的嫌疑?更何况,上述规定在明确不再受理越级上访的同时,更对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宜提出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旬阳地方部门在处理信访上真的做到最好了吗?

  再看“专业闹事者”的定义。长期以来,在一些地方官员眼中,访民几乎就被同等于“闹事者”,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因为不少民众上访,在陈述自己的权利时,更是对地方部门失职甚至是违规行为的控诉。这意味着,到底对于什么是“专业闹事者”,如果由地方政府来作判断,不可避免会带有主观上的倾向。如果不对此加以限制,就随意给访民定性并作惩戒,难免给人留下“打击报复”的印象。

  此外,当地还要求对确定的无理缠访等负面典型,除了记入县志,还要求“县电视台要制作评论节目,让公众知晓,让社会评议。”且不说,上访本就是一项公民权利,具体行为也只有合法与非法之分,理当由司法部门作出判断。地方政府哪来的权力将上访作合理与无理之分,所依据的到底是什么?再说,无论是让“无理缠访”在电视台曝光,还是纳入县志,其背后不过依然是某种“贴大字报”式的陈旧思维在作祟,也是对电视台等媒体公共资源的滥用。在提倡治理现代化的今天,这样的方式已然让人有今夕何夕之惑。

  在当前社会治理条件下,信访是解决社会矛盾一种重要方式。地方政府在处理上,理当是要重在解决访民的权利诉求,谋求对矛盾的化解。若轻易将上访民众分为“三六九等”,并对其中的一些予以曝光式惩戒,不仅不会解决矛盾,反而会激发矛盾的扩大化。在社会治理的角度,这显然堪称失败的社会治理。不排除确实会有个别的“缠访”现象出现,但要对之加以解决,也应该做到有理有据,让司法机关介入,随意的定性、打击,既粗暴也违规。

  说到记入县志,其实最需要“记录”的恰恰是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上的败绩。具体在对待民众的信访事宜上,地方政府既要保障不越位,符合公平正义,也要经得起历史与时间的考验。为政多想想自己的施政会给后人留下怎样的评说,如果多一点历史责任感和“反求诸己”的精神,恐怕就会慎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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