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今日推荐-正文
北京电动车乱象调查
赵晓星 王媛媛
//www.workercn.cn2015-06-24来源: 检察日报
分享到:更多

  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

  哪些两轮电动车能上路行驶,使用中要注意哪些事项?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交管部门和非机动车登记站。交管部门的答复是,北京市允许个人使用两轮电动车,但必须符合电动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整车质量不超过40kg规定才允许上路。该项规定很明确,要求也很具体,但从“满街跑”的超标电动车来看,光有规定和要求还不够,应该建立保障规定的配套制度,缺乏配套措施的规定很难得到落实。

  记者针对两轮电动车上牌问题又采访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登记站,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标准的两轮电动车检验上牌归非机动车登记站管理,北京市对两轮电动车经检验合格后给予上牌。消费者买车时,电动车销售人员应该告诉购车人哪些车符合要求能上牌,哪些车不能上牌。购车人在买车后,要带着车、车辆合格证、发票、以及身份证(暂住证)到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车上牌手续,登记部门会对电动车型号和质量进行检验,通过电脑比对,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车给予上牌,对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车不给上牌,不允许上路。

  车检措施只能检验主动上门申领牌照的购车人的车,但有些人并不走这条车检渠道,而是买了车就上路。对规避上牌直接上路的超标电动车如何管理?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指出,这个问题涉及到对两轮电动车的管理。检察官根据李某一案进行了深入调研,从电动车使用和销售两个环节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一是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路面超标电动车的整治,加大宣传教育和处罚力度,杜绝超标车上路;二是建议加强对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管,通过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检察官指出,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已使用了十六年,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该项标准应该进一步完善,建议有关部门通过调研、听证等形式建立健全民用电动车标准,推动电动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1 2 3 4 共4页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