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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贪污公家一分钱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评论(二)
陈鲁民
//www.workercn.cn2015-05-13来源: 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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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宣讲家网为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做深、做实、做细,提出加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应坚持不浪费公家一分钱、不贪公家一分钱、不占别人一分钱便宜的准则。以此抛砖引玉,请大家参考。就“三个一分钱”准则我们策划了三篇评论,本文是第二篇评论《 不贪污公家一分钱》,欢迎大家多提指导意见。

  不贪污,应该是每一个人的最基本素质,也是“三严三实”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本质上说,贪污公家一分钱与贪污一百万是一样的,而贪污一百万往往是从贪污 一分钱开始的,因而,每个人都应严守“不贪污公家一分钱”的准则,“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反之,徐才厚、薄熙来、刘志军等贪官就是从贪污受贿开始,最终走上不归路,成了人民的罪人。

  严以修身,不贪污公家一分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克己奉公、公私分明,是我国传统文化非常看重的美德,历来都有不少动人事迹流传于世。宋代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记载: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诗人誉之为“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清代官员张伯行,曾出过公告表明自己的廉洁观:“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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