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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腐决心治理以药补医
//www.workercn.cn2015-05-11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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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不仅医院会暗地里赚钱,医生也会通过提成、红包赚钱,因为医生有处方权。也就是说,即使取消了药品加成,但“暗补医”的成本也会加进药价中

  今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在全国所有县级医院全面推开。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将破除以药补医等为改革重点(5月9日《新京报》)。

  公立医院“看病贵”,“以药补医”是主因。2012年初,原卫生部就在工作报告中提出,2015年所有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但从进展情况来看,与预期有一定距离。数据显示,我国县级公立医院数量超过6000家,服务人口总数达9亿。如果县级医院全部取消“以药补医”,大多数国人看病负担应该会大大减轻。

  国办此次印发意见,显然是为了指导、规范、督促县级医院全部取消“以药补医”。笔者相信这个目标能够尽快实现,因为,一者,部分地方从2012年起就分批取消“以药补医”,部分县级医院目前已经完成了这一改革;二者,有意见进行指导和督促,可以大大提升改革的效率。

  从山东青岛部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一年的成绩单来看,效果非常显著——取消“以药补医”使门诊患者次均费用下降10%以上,医药总费用增幅同比下降5%……一旦所有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无疑将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不过,这项改革还需要相关制度来支撑。

  其一,需要财政补助制度支撑。改革前,公立医院收入来源是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其中,药品加成是主要收入来源;改革后,只有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这两个收入渠道,如果各级财政补助不到位,要么公立医院难以正常运行,要么服务收费会变相增长,就会带来“看病贵”。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当下,各级财政必须确保补助资金足额按时到位。为此,笔者建议,应该制定专门的财政补助制度,明确各级财政投入责任、具体比例,并纳入政绩考核,对于不履行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和相关责任人,应明确相应的罚则,以倒逼各级财政优化支出结构。

  其二,需要服务制度支撑。改革后,服务收费是公立医院另一条收入渠道。由于公立医院服务收费是政府定价,笔者不太担心医院收费乱涨价,但却担心医院、医生为了增加收入,进行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服务,一旦“过度”,患者也必然“看病贵”。希望以专门的制度来规范医院各项服务,遏制过度服务。

  其三,需要完善的监督制度支撑。取消“以药补医”,只是取消了“明补医”,但还存在“暗补医”。过去,很多公立医院并不仅是赚取15%的药品加价,还会通过药品返利折扣赚钱。例如,曾有调查显示,某医院实际加成率43.7%,扣除国家允许加价15%,在未涉及给医生回扣情况下,医院额外药品收入高达28.7%。

  显然,不仅医院会暗地里赚钱,医生也会通过提成、红包赚钱,因为医生有处方权。也就是说,即使取消了药品加成,但“暗补医”的成本也会加进药价中。只有在取消“明补医”同时,有效治理“暗补医”,才能真正降低药价,这既需要相关的监督制度,也需要完善药品采购机制,让药价真正市场化、透明化。

  另外,意见还提出要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改革人事制度、完善编制管理办法等,这些方面的制度建设也会对改革“以药补医”起到积极作用。希望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意见部署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尤其是,改革主要针对的是“明补医”,对于“暗补医”,要以反腐的决心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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