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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领导怎样合法合理地让家乡“沾光”
林旻煜
//www.workercn.cn2015-04-16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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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解放军报》发表了一篇文章,虽然说的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老问题,但举出的事例耐人寻味:“某个‘大老虎’被拿下后,有记者到其家乡进行采访,有的乡邻居然因当初没有沾上光而牢骚满腹。”在周永康的老家江苏无锡西前头村,村民亦对这名曾居高位的乡邻颇有微词。“周永康心中没有家乡人”,他们觉得自己村里出了这么大的官,却一点好处也没有沾到。

  按照“大老虎”家乡村民们的理解,家乡出了大官,这样的官员理应利用自己的权势、影响力为家乡作贡献。其实,不仅上述落马“大老虎”家乡的村民这么想,在自古讲究亲缘、宗族和关系网的文化背景下,很多地方的老百姓都有类似想法,只不过“大老虎”落马了,其家乡的情况顺带被起底爆料,才引人注意。现实中,确有很多领导干部为家乡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家乡因领导沾光并非中国特色。地区夜间灯光强度和GDP的相关性研究表明,一个地区GDP提升的速率大约是灯光强度提升速率的0.3倍。外国就有政治学者直接做了一个“沾光”研究,惊奇地发现很多国家都存在“沾光”效应。当一个地区成为当前重要领导人的出生地时,其夜间灯光强度会变强,将会平均提高该地区约4%的夜间灯光强度并提升其GDP。

  不管领导主观上是否愿意,客观上领导起到了让自家村子抑或整个家乡地区“沾光”的作用。对此行为,如果强力禁止,可能会与传统风俗、宗亲文化等根深蒂固的因素产生明显冲突。既如此,何不探讨下领导如何正确地让家乡沾光呢?

  让家乡“沾光”,应该谋的是社会整体发展公益,而不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举个例子,一个家乡人跑来找你叙旧唠嗑,意在跑官买官,这时候可得坚决拒绝,因为已经触碰到了底线。管他血缘多亲,没得商量。而故乡如果教育事业发展乏力,资金紧缺,需要成立个教育慈善基金会之类来助力,这属于众望所归,家乡人想请你出面牵头,考虑一下,不妨答应,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在我们的乡村,也确实有很多知名官员、企业家等牵头发起成立的公益组织和活动,为当地社会发展增添了不小的活力。

  让家乡“沾光”不是搞任人唯亲,套用习近平总书记那句话,就是不能搞团团伙伙,否则短期的“沾光”会是对家乡长期的抹黑和羞辱。在以往案例中,确有“老虎”、“苍蝇”喜欢把家中的七大姑八大姨甚至八竿子打不着的邻村王老五都给提携了,结果一朝落马,紧接着下来的就是暴露了“家族式的塌方腐败网”,令人唏嘘。

  领导处理与家乡的关系,需要以党纪国法为红线,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没法“不近人情”,至少要做到“情与法”的统一。

  确有很多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在任数十年来强忍乡愁,不回家乡。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怕”家乡人乘机请托帮忙,亦有领导履新时反复强调不要理会打着其名义办事的人。这种对“以权谋私”坚决说“不”的行为,压缩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生存空间。退一步说,正所谓人杰地灵,领导可能没为家乡直接做什么,但是廉洁奉公,落个好名声好口碑,又何尝不是让家乡“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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