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今日推荐-正文
南方日报:证之殇,孰之过
丁建庭
//www.workercn.cn2015-04-09来源: 南方日报
分享到:更多

  《人民日报》7日刊发文章《“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讲述了一名北京市民的真实遭遇: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需要书面证明他和他母亲是母子关系。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

  在一个人口流动频繁的现代社会,不计其数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在外打拼,他们的户口或者不在居住地,或者不在出生地,常常会遭遇类似陈先生那样的办证难题。为了一纸证明,有时候需要奔赴千里回到自己户口或者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时候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摆平”不同地方的不同规定。除了证明办理过程的辛酸,有些证明本身就让人啼笑皆非,比如要证明你没犯过罪、你没结过婚、你没生过孩子、你没买过房、你还活着……诸如此类的各式证明,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摸不着头脑。

  “中国人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去办证的路上。”这句广为流传的调侃之语,道出了“人在证途”的无奈和不满。当然,有一些证明是必须的,但有些则看似“证出有名”。就拿陈先生的遭遇来说,他最后也没有去证明“我妈是我妈”,而是向旅行社交上60元钱了事。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这类证明花点钱、找找人就行,或者在没有知情权的社区盖个章也行,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类证明证件完全没有存在必要。同时,还有很多重复性的证明,例如户口簿上已设置了“婚否”一栏,就没有必要再开一个“未婚证明”;既然有了毕业证和学位证,再要求开学历鉴定难免有些重复;身份证上已记录出生日期,那是否退休、是否老人等自然很清楚,就不用再办退休证、老人证……

  证之殇,孰之过?除了个别单位部门借办证敛财的原因,更多是为了将自身的证明核实责任转嫁到其他部门身上。事实上,很多事项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经常性地互相推诿,于是有些部门为了图一己方便,就让办事民众自己提供证明,在这个过程中也将“皮球”踢给了其他部门。还有一些银行企业私自设置门槛,要求民众提供各式各样的证明材料,这样做不仅“方便”管理,而且不承担责任,结果却是折腾老百姓。目前,在一些政府部门和服务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办事流程不规范、比较随意、因人而异的情况,忽高忽低的限定条件、并非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在给普罗大众带来诸多麻烦和不满的同时,也给各种“关系”“潜规则”“腐败”提供了交易筹码。

  “证之殇”是一道必须尽快解答的民生课题,包括广东在内的许多地方已经开始在做。其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一个重要抓手。相关部门有必要结合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事项进行梳理,能免的就免、能简的就简,并向公众发布“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从源头上减少对证件证明的需求。与此同时,要打破行政管理壁垒,建立公民信息大数据库,不断提高证件的技术含量和信息含量,想办法把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孤岛”连通起来,最后以“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减少证件证明数量。信息化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可能和便利,各自为政、各设壁垒、互不开放的惯性思维早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如果公民的基本信息实现了共享,就不必再为各种重复证明四处跑腿。

  回应民众期待,需要抓住老百姓的身边事一件件去解决,但愿不会再出现“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式的奇葩事件。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